从你关于国际法的言论:
““必要时可动用武力”。这里就是主权国家自己判断的。没有任何国际法律,国际法判例,对击落入侵的武装飞机有任何异议的。”
就知道你没有法律的sense,也不知道国际法是怎么回事。
话说回来,你的“这里就是主权国家自己判断的”跟你先前
的"入侵别人领空被打不是很正常的吗?"倒是非常一致的,
都是想当然。我敢说你找不到一个法律专家支持你的观点。
由此我几乎可以可以肯定你没看过一篇专家从国际法角度
讨论这次事件的文章。因为你如果看过而且看懂了,就不
会说出上面那种荒唐的观点。
当然我也不懂国际法,而且几乎肯定这里参与讨论的几位也
都不懂,都不是国际事务专家,大家争来争去都是各说各话
没多少可信度。所以我才说要拿出依据来,也就是有点可信
度的来源出来。
既然你突然又拿了个巴黎协议(呵呵,巴黎协议,也不知道
哪里搜出来的)来bluff,我怎么也得call一下。我就challenge
一下你,如果你能找出一个法律专家认为从国际法角度土国
更占理,我就贴两篇持相反意见的法律专家的评论。这里说
的专家当然不能是土国或俄国的专家,也不能是北约国家政府
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