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兰记事(一)   作者:zongli   我在马里兰一住就是六年。   上一次在一个地方住这么久,还是北京。六年的时间足够我跑遍一整座北京 城,从昌平到大兴,从潭拓寺到燕郊,都曾留下我的足迹。在北京城的四环以内, 我更是来来往往过无数次,脚步踩过,车轮碾过,公交挤过,地铁也站过,地理 图网一清二楚。时间长了,我发现自己终归是个体验派:只有一脚一脚踩过的土 地,才会觉得自己和它产生了真切的交流,因而便显得格外亲切些。可是在地广 人稀的美国,想用脚步丈量土地就变得不合时宜,哪怕是在马里兰。   从地图上看,马里兰自北向南拱卫着华盛顿特区(DC)。不像其他州都是中 规中矩、四四方方一块地,马里兰地形狭长,好似抗日剧里八路军指导员别在腰 间的一把匣子枪。马里兰地域促狭,州土面积在全美50个州里排到了四十几位。 然而即便如此,因为建筑群之间都相距甚远,且公共交通极其有限,如果不是开 车,随便去哪个地方都需要先鼓一鼓勇气。   大概也正是这样的缘故,我对马里兰的印象更多地停留在常去的那些“点” 上,它们稀疏地散落在各处,在脑海里始终连不成一张完整的网。这些“点”里 有我日常工作的校园,有常去的超市,有远足的山林涧溪,更多的是周末聚会的 朋友居所。这其中的一处,便是跟五角大楼隔空对望的River House公寓。这个 公寓是周围少见的高层建筑,只有两栋并排的楼,每栋楼像两扇羽翼尽展的鹰翅, 横着折上几折。站在楼下仰面而视,它们如两堵高耸入云的山墙,有一丝暴力美 学的意味。   菌菌和学长就曾住在这里。   翻看以往的照片我才发现,我刚来马里兰不久就见过菌菌,那是在‘主任’ 的生日聚会上。可是我对此几乎毫无印象,很可能那时也仅仅打了个招呼而已。 后来和她熟识,大概始于在Geronimo路上的一间棋牌室(这是我印象中的另一处 据点,以后专门再讲)。   菌菌是上海女生,生的明艳动人。可她的行事风格却没有电视里上海乖乖女 的矫揉造作,而是干练果敢,颇有些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气,很是让人欣赏。   菌菌是朋友圈里大家公认最靠谱的人:所有聚会她都是最守时的那个,从来 不会放人鸽子。她有出色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凡是由她发起的活动,不论是聚会, 吃饭或出游,从来都是尽善尽美,不会让人失望。但我想,没有人是天然的组织 者,之所以能面面俱到把大家都照顾好,背后肯定是付出了更多的热心和精力。   菌菌有几项令人称道的绝技。一是开车快。同样一条连接Virginia和 College Park的路,别人开车要40分钟,她却每次不到半个小时便到了,且从没 听说她收到过超速的罚单。二是发牌快。她不但牌技一流,牌品上佳,而且发牌 技术过硬,手法迅疾而准确,发起牌来像打拍子,声音清脆而有节奏。看她发牌, 对强迫症患者肯定有极佳的治愈效果。三是算数快。不论是打牌计分还是分摊账 单,她都能清晰明快地给出准确的数字,让人叹服。   学长是经由菌菌引荐给我们的朋友。我认识学长应该就是在菌菌在River House组织的聚会上。因为菌菌称呼他为“学长” ,我也便跟着乱叫,其实他比 我还要年轻好几岁。学长是经济学博士,可是看起来更像一个文科生,他身形修 长,面容白净而清秀。如果要给学长归类,他必然属于 “暖男” 那一挂了。他 说起话来一直是轻声细语,不疾不徐,让人感觉成熟而得体,有君子之风。学长 不但脾气好,而且做事周到用心,尤其注重细节,总是怕麻烦了别人,他的的口 头禅是“没事,没事”和“不用,不用”。我很欣赏学长的性格,与他交往有如 沐春风之感,身心愉悦之余还有颇多收获。   学长最让朋友们赞叹的是他的厨艺。他擅长研究程序复杂的大菜。这些菜不 但用料讲究,而且色香味俱全,质量之高让中餐馆的大师傅都刮目相看。学长虽 然看起来像一个文弱书生,实际上身体素质极佳。去年夏天的时候,我们有一次 相约去游泳。我泳技不佳,蛙泳加狗刨一起扑腾半天,好不容易从一头游到另一 头,已经气喘吁吁,便撑起身来坐在泳池边喘气,刚好看到学长在旁边泳道里鱼 跃式入水。他游的是自由泳,只见他双脚连续拍打出翻腾的白水花,像冲锋舟上 动力强劲的小马达,推着他一路冲到泳道的那一头,看得我惊叹不已。   很长一段时间里,菌菌提起来学长都说只是她的普通朋友。可是等他们都搬 到River House的同一栋楼里后,气氛便逐渐微妙了起来。去年年底学长离开DC 去加州工作,我们曾一度以为故事要有一个残缺的结局了。可是后来峰回路转, 两人最终修成好事。今天,我们目睹学长带菌菌一起飞往了加州,他们在DC的故 事算是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菌菌和学长在DC的那段时间,River House是我们常去的一个据点。我们常 在夜幕降临时满怀兴奋地潜入这个山墙一般的公寓,意兴阑珊之后,又在清冷的 午夜踩着草地上的露珠心满意足地离开。山墙上的小小一间里,陈设过无数的美 味和佳酿,挤满了浓浓的酣畅和欢笑,一想起来都会让人温暖和怀念。当然更让 人怀念的,还是在那里聚集过的一张张青春可爱的脸和它们背后炽热真诚的心。 如今主人离开了,房间重新恢复到了崭新的样子,那些让人流连忘返的味道也就 一并消失了。也许很快,新的人便会搬进来,房间里也会充满新的味道和新的欢 笑。但我们,大概是再也无法出入那个编号为910的门了。   马里兰记事(二)   马里兰大学位于College Park。我初次听到这个地名的时候觉得很廉价:这 就像一个建在偏远郊区的大学城,连个正经的名字都没有。可是来了之后才发现 我错了。College Park地理位置颇为优越。从这里往南,开车三四十分钟便是首 都华盛顿特区DC,往北开四十分钟是Baltimore,往东开不到一个小时是马里兰 州的首府——紧邻大西洋海湾的小镇Annapolis,而开到当代华人聚集区 Rockville也不过三四十分钟。DC附近有三个机场,College Park和它们的距离 都不超过50分钟,出行实在是便利极了。   马大校园大致呈长方形,南北稍长,东西略宽。整个校园被193公路和1号路 从南到北包围了大半。我以前只觉得校园大,因为在校园里走一圈经常能走出汗 来,这和我对清华校园的印象差不多。今天查了下数据,才发现马大校园比清华 校园还要大1/3,这倒是有点超出我的直觉了。也许因为马大校园里的建筑更稀 疏,让人误以为没有占那么多空间的缘故吧。   校园的正门朝西,紧邻1号路,一堵象征性颇强的门墙立在草坪中间,左右 两侧是车辆出入口。进门不远处有一个小房子,刚来的大半年,我从来没见过里 面有人,以为不过是闲置的旧时建筑。时间久了,才发现这栋小房子是有用途的。 学期中间的时候,每天晚上10点开始便会有人在这里值班,查验往来车辆。如果 午夜进入校园,走到小房子前便要停下车,亮出工作证给值班人看。深夜值班的 经常是一个人,偶尔也有两个人。值班人并不是机械式地按部就班,而是深谙察 言观色。如果你停下车后不知所措且眼神迷茫,他断定你是新手,便要问你去哪 里,然后会把工作证拿在手里仔细查看。如果你像个老司机,车还没停下便把证 件从窗口迫不及待地递出去,他远远地扫一眼就放行了,例行公事一般,生怕你 不耐烦。我经常怀疑他根本没看清证件上面的名字。   过了小房子,再往前走不远就是学校的著名景点之一‘Big M’了:在草坪 青翠的斜坡上有一个大大的镂空字母M,里面填充着应季的花草,远远看起来赏 心悦目。Big M所在的斜坡其实是一个大转盘,将进校和出校的车流有序地引导 开。从Big M向右拐多是理工科的院系,那里我最熟悉;向左拐是行政楼,图书 馆和商学院;直走是学生活动中心,校医院和网球场等。经过Big M这个三岔路 口,学校的诸多精彩就可任由你探寻了。   可是我认识并熟悉马大的一切并不是经由正门和Big M,而是从紧邻193公路 的另一个门。因为它在校园的最北端,暂且叫它“北门”吧。从不同的校门进校 园就像两个人用不同的方式认识同一个朋友:朋友还是那个朋友,可是你们对他 的印象却可能差之千里。   北门和正门一样,入口处也有一个小房子。但它们也有极大的不同。正门就 像厅堂的大门,一进去就可见楼宇林立,行人络绎,校园气息迎面扑来,立时有 登堂入室之感。北门却不同,进去之后是长长的一段路。路也并不直,一眼只能 看到拐弯处,远处的建筑都隐在路的尽头,并不能立见,有着一丝丝未知的神秘。 从北门往里走,左侧是连成一处的树林,随着路一直延伸下去。右侧先是一片小 树林,不久便有一栋建筑,是学校的财务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过了建筑, 是一处极宽阔的停车场 lot4。停车场的顶头是学校最大的室内体育馆Xfinity center,篮球赛和毕业典礼都在那里举行。停车场远离路的一侧是一片高地,上 面布满了成排的日光温室,大概是学校植物相关院系的试验基地吧。在靠近路的 一侧,有一段种了几棵樱树。春天的时候,樱花在空寂的停车场边恣意怒放,明 艳而耀眼,有一种不可侵犯的美丽。再往前走便到了拐弯处,右侧是一个用高网 围起来的露天曲棍球场地。球场和路之间隔着一条几米宽的浅沟,沟里灌木丛生, 时常可见绿色的球逃过高网散落在水沟里,有些已经被污泥染成了暗灰色,隐藏 着它出逃的历史。   等拐过弯,一切才豁然开朗起来。   路的左右各有一块大的停车场,分别是lot11和lot9,每个都能容下上百辆 车。顺着路一直往南走下去,左侧是IREAP的楼,右侧是分子生物学的实验楼和 Clark Hall——我们系的新楼。再往下走有电子系的楼AVW和我们系的老楼Kim building。等到走过机械系的楼Martin Hall和计算机的楼IRIBE Center,正对 面就是西门入口处的小房子——两条路在这里交汇了。   我六年前刚来的时候,Clark Hall那里还只是一个小停车场。因为空间紧张, 我们的实验室并不像系里大多数老师一样在Kim楼,而是在它西侧不远的JMP。 JMP只有三层,但却驻扎着好几个系的实验室,我在那里呆了三年多。这栋楼有 典型的校园早期建筑风格:外面是暗红色砖墙,窗户极少,正门有白色立柱,进 正门迎面便是楼梯,几乎没有厅,显得狭小而逼仄。   我们的实验室在一楼,平常进出多走东侧的小门。从东侧门进去,走廊的尽 头便是西侧门。因为没有窗户,楼道里常年需要开灯。在JMP最难过的是冬天。 马里兰的冬天像北京,有一段严寒。东侧门只是两块简单的玻璃,每次有人进出, 一股寒风便顺势灌满了整条走廊。我们的办公室离东侧门很近,自然是首当其冲。 哪怕虚掩着门,屋里的温度还是要披着厚外套才能坐的住。后来我们买了若干个 电暖器,除了人手一个,还专门在门口放了一个,这才有了 “任尔东西南北风” 的从容。   JMP还有个缺点,那便是没有供吃饭用的公共kitchen room——配有冰箱、 微波炉和洗手池的小开间,而这在其他楼里都是标配。这着实让习惯带午饭的我 苦恼了一阵。刚开始时我跑到旁边的Kim building吃午饭。后来嫌来回走浪费时 间,便在JMP里找个偏僻的地方草草解决。有时是在西侧门的小隔挡处,有时是 在另一侧走廊的一段长椅上,有时跑到正门那一侧找个拐角坐下来。可是中午经 常人来人往,也许并没人注意走廊边手捧饭盒的我,但这依然时常让我觉得不自 在。天气不冷的时候,我就去楼外面吃。JMP东侧有一个小园子,种着几棵银杏 树,秋天的时候一地金黄,让人惊艳不已。园子里散放着大约三四张铁皮桌子和 三两条木头长桌,经常有人在那里自习或吃饭。如果去的时间不合适,很容易便 找不到位置,我只得端着饭盒四处转悠。   每当吃午饭的时候,我都会羡慕吴昊。他的办公室在JMP西面的PSC里。PSC 是一栋有玻璃幕墙的现代化新楼,有明亮的大厅和天井,每个办公室都大得让我 觉得浪费,kitchen更是奢侈,根本不用愁找不到地方吃饭。这种为了吃午饭四 处游击的生活持续了大约一年,现在想来着实有些狼狈,不过那时并不觉得,因 为吃一顿饭也才花费十几分钟而已。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去一路之隔的化工系找人,发现了一处公共kitchen, 这才终结了我长期打游击吃午饭的生活。化工系是一座“回”字形的建筑,中间 有一段是玻璃廊桥,在三层连接着东西两栋楼。廊桥就在小园子的对面,不过几 步路的距离。可是廊桥下的楼梯有门禁,只有化工系的人才能进。但我在不经意 间发现了一处漏洞:从廊桥底下穿过走到尽头是一处小门,常年不锁。进了门左 拐有一个电梯,坐电梯上四楼,然后再回到三楼,沿着走廊七拐八拐便能找到廊 桥:那里有标准的kitchen和充足的沙发桌椅。我终于可以从容地在那里好好吃 饭了,顺便还可以透过大玻璃窗欣赏远处的屋顶和天际飘散的云。吃完午饭,无 需沿原路返回,而是直接走下廊桥,推开门便回到了对面的小园子,因为出门时 并不需要刷卡。这条隐秘的路线我在两年多里屡试不爽,直到后来从JMP搬去了 新楼Clark Hall才算作罢。   初来马大的一年多里,因为精神和工作压力巨大,我根本无从体会校园的美。 那时的冰雪并不晶莹,只觉得寒冷;阳光并不明媚,只觉得刺眼;鸟鸣也不婉转, 只觉得嘈杂;百花也不娇艳,只觉得凌乱。工作压力最大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待 在实验室都是一种煎熬。每天下班走出JMP,我都会暗暗松一口气,有一种逃离 的轻松感。   那时身边朋友很少,吴昊周末的时候通常就消失了,我在家里百无聊赖,便 会花半小时走路去学校。   周末的校园空旷又寂静,有一种让人心跳放慢的气场。为了缓解压力,我刻 意避开实验室,而是去图书馆。我去过若干所校园,每处最吸引我的必是图书馆, 我觉得它像一处有一汪温泉的道场,在那里我能把自己和大学的灵魂连接起来, 涤荡掉现实里的一切负面情绪,慢慢把身体浸入充满智慧光辉的泉水里,那是一 处比现实更广阔且截然不同的天地。被现实揉搓得干巴巴皱缩缩的精神世界在那 里开始充盈,变得温润而有弹性。   校园里有七八处图书馆,我去过的只有三处,其中最常去的还是主图书馆 McKeldin。图书馆在校园中心偏南,我从北校门进入,走过去要穿越大半个校园。 我通常是先走到JMP,然后沿着Regents Drive往南走,中间会路过化学系和物理 系,穿过Big M,再走过Symons Hall门前,就到了图书馆附近。   图书馆附近的建筑有严整的布局,叫McKeldin Mall。McKeldin图书馆坐西 朝东,正前方是一个下沉的长方形大草坪,足足有600米长、120米宽,长方形的 那头是行政楼,和图书馆遥相呼应。沿着大草坪的南北两侧分列着几栋外形相似 的建筑,都是一样的暗红色砖墙、浅白色门柱。McKeldin Mal的布局颇像一个典 型的西式长餐桌,图书馆和行政楼端坐两头,其余楼分坐两侧,有一种井然有序 的规范美。   McKeldin图书馆有七层,我最常去的是三层,那里有很多单独的小房间,关 上门便是一个独立的世界。临近学期末的时候,小房间很抢手,去晚了便很难找 到位置,我只得去楼上碰碰运气。我爱去三楼,是因为那里有一个东亚图书区, 其中约有七八排书架上是中文图书。这里虽然不如国内的图书馆尽善尽美,却也 集齐了大陆、台湾和香港的主流文学作品,从古至今均有涉猎,且不乏近一两年 的新品,可见收集者的品味和视野,这大概得益于学校东亚系有某些通晓中国文 化的教授吧。   我在图书馆里一待就是大半天。先是从书架上抽几本感觉有意思的书,然后 便回到小房间。有时候先干活,累了就把一本书翻开,随意读起来。然后再接着 干活。有时候不想干活,便拿起一本书一气读下去,一直读到天色暗下来,就收 拾书包离开了。有时候既不想读书又不想干活,便对着窗户外发呆。小房间的窗 户极小,也就十多厘米宽吧,眼睛望出去只看到窄窄的一条,多数时候乏善可陈。   我最初对McKeldin的室内布局是颇有些微词的。它的楼层很低,书架眼看就 要顶到天花板。三楼往上统统被书架挤满了,四周又没有窗户,走在里面极有压 迫感,让人感觉有些喘不过气。可等到去的多了,我在满满当当的书架中辟出了 自己熟悉的路径,毫不费力地便能自由游走,压迫感也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 是一种略带隐秘的安全感。   过了第一年,我的工作和生活都渡过了最艰难的时候,一切开始变得明艳起 来。我逐渐结识了一些朋友,生活里也多了呼朋引伴和把酒言欢。平日里工作时 大家都很忙,朋友们在校园里的相聚多集中在下班后的学校体育馆。马大的体育 馆可算一流,里面的项目应有尽有。有无数个夜晚,约上三五好友,大家一起打 乒乓球,打羽毛球,打网球,撸铁,跑步,实在是畅快又惬意。周末的时候,我 们一直玩到体育馆关门还不尽兴,便又约着去某个人家里搞after party,不热 闹到深夜是决不散场的,真是让人怀念又留恋的青春时光。   如今六年过去了,我几乎走遍了校园里的每一条路,深谙了它的脉络和气息, 这种熟悉的感觉让人觉得安稳和舒适。当初的朋友们如今绝大部分都已离开了校 园,而我也将在这个夏天离开它。这本是一件听起来不那么愉快的事,可我却没 惆怅和不舍,反而觉得平静而坦然。   我有时候幻想自己是个百老汇的演员,而马大,不过是我曾经演出过的一个 舞台而已。初上台时手足无措战战兢兢,后来游刃有余渐入佳境,等到曲终人散, 自然是要谢幕再见的。这其中最可宝贵和值得留恋的,并不是那个舞台,而是舞 台上那段属于你我的记忆。因为它只发生过一次,且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马里兰记事(三)   在马里兰的时候,我结识朋友有几个固定的场合。一是为了工作。自己实验 室的同事接触最多,其次还有系里或学校的工作人员,同系其他实验室的教授和 学生,以及来自不同系的合作者们。但因为见面时主要谈工作,留给私人情感交 流的时间便不多。很多时候人们还会刻意避免工作区域和私人区域的重合,这让 结识朋友变得更没有可能。在马里兰的校园里,因为工作关系我大约接触了不下 百余位,可最终变成朋友的,也不过一两位而已。可见在工作场合交朋友就如去 直播间里找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一样,大多数时候是要无功而返的。   我更多的朋友是在非工作场合结识的,比如聚会,比如外出游玩,比如体育 场上。这最要感谢两类人。一是乐于组织活动的人,一是乐于带新朋友进入老圈 子的人。在快要离开马里兰的时候,朋友们聚在一起,互相回忆起当初究竟是怎 么认识的。在横七竖八的关系网上,总能发现有一两位这样的朋友,像网络的核 心节点一样,把大家连接在一起。   朋友来往多了,免不了得就要去餐馆聚个餐。然而不仅是朋友,我发现任何 人际关系在往前发展中都免不了“一起吃饭”这个环节,东西方概莫能外,除非 初次见面就割袍断义,挥袖作别。所谓“民以食为天”,除了强调吃饭是天大的 事,我以为还有另一层含义,那便是“吃饭是为了聊天”,这在非朋友交际的场 合尤甚。哪怕在美国过了这么多年,我依然常常不能轻松地应对这种场合。   在这种场合里吃饭,我最大的困难来自于在讲话和吃饭之间,我常常顾此失 彼:如果我应付着和别人一直聊天,便无暇吃饭;可是出于礼貌,又不便剩下食 物,只得在最后略显狼狈地狼吞虎咽。可是如果我一直闷头吃饭,又会显得沉默 寡言,似乎不是很活泼。我的前老板就没有这种困难,在我的印象里,他能全程 一句不停地聊天,但同时把面前的食物一扫而尽。他是如何做到的,这对于我从 来都是一个未解之谜。   我回忆起在国内吃饭或者和中国朋友们聚餐,便没有这种困难。对比分析, 我发现症结来自于东西方饮食文化的差异。中餐是合餐制,一桌子七八个菜,大 家转起桌子来各取所需,吃多吃少全凭自己,自然不会有吃不完的压力;西餐是 分餐制,每人面前一盘食物,就如承包责任制似的,一旦摆在你面前,就专属于 你,看起来神圣可不侵犯。可是西餐厨师机械死板,每道菜早已标准化,不会因 顾客的食量而调整分量。我本来饭量就不大,要我在同等时间内吃完一个壮硕美 国成年人的食物,实在是强人所难。这大概从一个侧面佐证了民主和自由不止有 一种模式。   这种对文化的略微不适不止我有,我料想美国人去中餐馆吃饭也有困惑。我 不止一次在一些不错的中餐馆如Peter Chang看见这种景象:一群美国人围着圆 桌坐一圈,每个人面前摆一盘菜,这个是辣子鸡丁,那个是水煮鱼,还有一个是 西湖牛肉羹,大家把自己的一盘菜从头吃到尾。等到宴席结束的时候,我猜他们 对餐馆的评价会大相径庭,而且难以说服彼此。从一个外国人在中餐馆吃饭的习 惯上,大概是可以看出来他对东方文化的基本理解的。   还是说一说马里兰的吃吧。   马大校园里面吃饭的地方有三处。一是Stamp Student Union,类似于大学 生活动中心。二楼有一层是餐厅,都是开放式的快餐档口,总有二三十个,东西 向靠墙排成两列,中间空出来放桌椅。我刚去马里兰的时候,最常去的是Panda Express,这是一个只在美国才有的连锁中餐馆,重糖多油,很多外国人喜欢。 我通常点炒饭或炒面,再加上宫保鸡丁或者西兰花牛肉,有时是蜂蜜裹得炸虾。 大概也就八九块钱。Panda Express可以试吃,如果你有兴趣,柜台里的服务员 会拿个牙签取块肉或虾让你尝一下味道再决定点不点。Stamp距离图书馆很近, 如果周末时临近中午去图书馆,我会顺路先去点一个Panda Express的bowl,带 进图书馆的小隔间,再从东亚区的书架上抽一本书,在小隔间里边吃边读,开启 周末生活。后来有段时间工作太忙,中午经常不带饭,我也会从实验室走去 Stamp吃点东西垫一垫,我去的最多的是Chick-fil-A,这是一家类似于麦当劳的 快餐店,但味道要好一些。我常点Chicken Sandwich或Spicy Chicken Sandwich, 加上刚炸好的、外酥内软的薯格,配上buffalo的酱,一杯可乐或Sweet tea,可 以迅速获得足够一下午工作的热量。Chick-fil-A是有些传统的,他们的店在全 美周日都不开门,据说因为老板是基督徒,周日要去教堂做礼拜。   我最初以为学校里吃饭的地方只有这一处。过了两三年,才知道更多的学生 主要去Dining Hall吃饭,这才是类似国内的大食堂。马大的食堂似乎有三处, 我只去过两处,称为北食堂和南食堂,在校园的两端,紧邻学生的住宿区。 Dining Hall主要是为了本科生,一个学期交几千块钱,便可以在任何时候(通 常是早上七点至晚上九点)去那里不限量的吃饭。后来朋友告诉我研究生或博士 后乃至老师都可以去,只要买票就可以了。我就买了一个meal plan,200块钱可 以去25次。自从去了Dining Hall,我就很少再去Stamp了。因为Dining Hall里 不但种类极其丰富,而且更健康营养。我有段时间在明泽和今明的撺掇下开始跟 他们一起健身,增加的几磅体重大概都是得益于Dining Hall。然而两个食堂距 离我的实验室都不近,走路总要十几分钟,工作一忙起来是懒得去的。于是25次 的Pass大概一学期都用不完。   马大校园紧邻一号路,自从我搬到新实验室后,走过去只要穿过几栋楼和一 条小河,5分钟可达。一号路上有不少餐馆,我便去那里吃饭。我经常从IREAP靠 近Lot 11的一侧走过去,那是一条林间小路,约摸有几十米,时常有松鼠、野兔 或鹿出没,还有明艳的花草,时而跳动时而凝思的鸟,五彩斑斓的各式昆虫,无 不传递着季节的气息。   一号路靠近校园的一侧有家 Bobby‘s Burger,肉饼做的松软香嫩,我们去 吃过不少次。可惜在疫情前后就关门了。再往南走不远有Looney’s Pub,是一 个酒吧,里面有几块大的显示屏,总是在转播体育比赛。我们实验室聚餐或看比 赛通常去哪里,主要是图地方宽敞,可以大声讲话,食物倒是乏善可陈。往北还 有Sweet Green和Shanghai Tokyo。   我来马大后吃的第一个餐馆就是Sweet Green,可是印象很不好。那时是一 月份,正是马里兰的冬天,冬雨里寒意袭人,我和前老板以及新来的博士生 Eitan在一号路上找餐馆。因为Eitan是犹太人,不吃肉,我们转来转去就进了 Sweet Green。凄风冷雨里每人一杯冰水也就罢了,一碗Sweet Green全是绿菜叶, 吃的人胃冷心酸,脸色都成了菜色。我此后再也不愿去尝试它。直到四五年后, 我才又开始吃,竟然发现了它的好,印象也大为改观。   Shanghai Tokyo其实是一家中式快餐店,里面混杂着粤式粉面、中式炒菜和 日式寿司,味道只能说聊胜于无。可是马大附近再没有其他中餐馆,若要解馋时 便没有选择。Shanghai Tokyo里面有一个窄小的座位区,大约摆了七八张桌子, 桌面上都隐约有些油腻,总是让人感觉不那么干净。   一号路的另外一侧,正对着Bobby’s Burger的,是一个小的商业区 (Plaza),环绕着有十几家风味不同的餐馆。我们去的最多的是Pho D’lite。 这是一家越南米粉店。越南米粉店在美国很盛行,很多小地方都可以见到。Pho D’lite的生意通常不错,总是熙熙攘攘的人。大家最常点的是P1——菜单上的 第一个,经典牛肉米粉。额外还可点些炸鸡或炸虾,味道时好时坏。这里的米粉 汤很鲜,可是我吃完后经常感觉口渴,怀疑他们在汤里加了莫名的调味剂。相比 于这里的米粉,我更喜欢一号路上在Safeway旁边的另一家越南米粉店,那里的 汤入口没有侵略性,而是绵软悠长,吃后也没有任何不适。   说到马大附近我最喜欢的餐馆,非Food factory莫属了。它也在这个小 Plaza里面。我在其他文章里多次不经意间提到过它,提到过它香甜酥脆的馕, 浓郁醇厚的蕨根和秋葵,还有红红的烤鸡块以及偶尔才得一见的炖羊肉。可惜疫 情让这个清真小餐馆关了门,实在是一大憾事。Food factory关门后,我们又找 到了一家替代,那便是Spicy 6,沿着一号路往南走几迈可达。这是一家印式餐 馆,可是馕做的很地道。他们把馕和pizza的概念结合起来,在新烤的馕上敷上 一层肉和蔬菜,最后撒上一层cheese,再用烤箱烤酥脆,趁热吃起来极为美味。   从马大校园的最南端出去就是College Park的downtown,也是周边商业最繁 盛的区域。这里遍布着不少餐馆,味道不错的有几家。比如Marathon Deli,这 是一家希腊快餐店,店面狭窄,招牌是Gyro,用饼卷烤肉和蔬菜,再配上有酸香 奶味的酱,吃起来清爽可口。比如Jason’s Deli,这是一家亲民的美式餐馆, 介于快餐和传统餐馆之间,三明治和沙拉吧台很相宜。可惜也在疫情前后关门了。 旁边还有两家中餐馆,一个叫Northwest Chinese Food(西贝),一个叫Ivy noodle。西贝有肉夹馍,慕名吃过几次,有名无实。而且不久就涨了价,但肉和 馍的分量却又变少了,再加上老板娘整天笑颜不展,空气中总觉得有些压抑,从 此便很少去了。Ivy noodle在西贝旁边,招牌却不是面条,而是麻辣香锅。这里 的麻辣香锅跟我在国内吃的很不一样,炒出来黏黏糊糊,味道也软塌塌的。初次 吃起来觉得根本不是香锅,吃的多了却也觉得不错,好似自成一家。   如果离开校园远一些,可选的餐馆自然更多了。这其中韩国餐馆和墨西哥 Taco最为常见。如果愿意开车到DC或者VA,则可发现另一番天地。我对这些美食 缺乏研究,都是朋友们带着去的,记忆里的味道就更淡一些,说不出它们的好来。   要说马里兰的味道,相比这些林林总总的餐馆,记忆里更不可缺少的,却是 来自朋友们做的菜。那些菜超越了食物本身,自然另加了更多的滋味。   马里兰记事(四)   在新东方还没有转行做直播带货的那些年里,中国留学生来美国之前,大抵 是要去新东方报个英语学习班的,以期提升在国外的生存能力。可是他们不知道, 留学生活质量的提高其实需要四方面的技能而语言不过其中一门。这就像相声演 员需要掌握“说学逗唱”一样,四门功课少了三门,生存能力必然大打折扣。   据我总结,留学生的四门功课是:英语,开车,做饭和理发。第一门功课新 东方有授,后三门功课蓝翔技校可教。语言的重要性自不必说,是生存之根本。 而能开车、懂做饭、和会理发,则能让你的生活质量以傲人的优势强势攀升,尽 管会有些许边际效应递减。   在美国,除了纽约、波士顿等极少数城市,公共交通因需求不足而欠发达。 能不能开车,感受到的极有可能是两个世界;懂做饭则是为了哄好一个中国胃, 偶尔还可缓解片刻的乡愁。当然,生活在加州的朋友们几乎是不需要操心做饭的, 因为那里中餐馆的味道跟国内几无两样。而理发,则包含了一种略显纠结的精神 需求,留待以后再做讨论。   花开两朵,今天单表做饭这一枝。   我在马里兰认识的朋友里,在国外漂泊多年却不曾做过饭的人,大概只有薛 教授一个了。除此之外,人人都曾集齐油盐酱醋锅碗瓢盆翻天覆地操弄过一番。 多数人如先帝创业一样,中道崩殂;有极少数却在其中找到了乐趣,天长日久, 练出来一身炉火纯青的好功夫。   每个人的家乡不同,做出来的菜也五花八门,莫可一一名状:菜式可中可西, 风格或南或北,味道乍咸还甜,颜色时浓时淡,火候忽深忽浅,这全赖做菜人的 临场发挥。这些菜可能不如餐馆里的精致,但因为包含了做菜人的经历和心思, 自然拥有了在餐馆菜里找不到的灵魂和趣味。一口菜吃下去往往让人记忆深刻, 值得回味。   普通留学生做饭,最多只会学做一两个自己的家乡菜,练习纯熟之后便能 “一招鲜,吃遍天”。而如果能博采众长,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单凭一人之力 就能轻松整出一桌子的菜,那是要被尊称为大厨的。虽然马里兰的朋友们几乎人 人都曾下过厨房,但被奉为“大厨”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沈大厨,一个是何 大厨。   沈大厨是北京高校的老师,我来马里兰最先认识的人就是他。他那时在马大 做访问学者,住在Davidson St的杨太太家。他本来住主卧,因为来年春天要回 国,便在网上找续租的人。我那时正要来马里兰,一来二去就讲妥了。我到马里 兰的第一天,他就把主卧让给了我,自己搬到隔壁的一个小书房暂居。沈大厨是 南方人,身形胖乎乎的,戴一副眼镜,说起话来圆脸上带笑,是一个典型的居家 好男人。他不但待人真诚,做饭也是一把好手,鸡鸭鱼肉样样能做,且中规中矩、 各入其味。他来马大的时间并不久,可是因为厨艺精湛,在查经班交了不少朋友, 时不时会招呼一帮人来家里聚会。我们的饭厅里有一个方桌,平时靠墙放着作餐 桌。聚会的时候,我们把方桌挪到饭厅中间,再把四边的木板撑起来,方桌就变 成了一个大圆桌,围坐七八个人还宽绰有余。沈大厨一番忙活之下,就能把圆桌 上都铺满了菜,让人惊叹不已。   何大厨则是北方人,沉静中带着温柔,像一个邻家姐姐一样(尽管年纪并不 大),待人接物让人感觉亲切温暖。朋友们之间称呼她不叫名字,直接叫“大 厨”,可见她的厨艺多么深入人心。何大厨尽管也能毫不费力地自备一桌酒席, 可她更擅长从原材料做起。比如她能自己做凉皮,包粽子,包包子,做烤鱼,这 些都是教学视频里无法轻松学会的厨艺,让人望尘莫及。非但如此,何大厨还经 常替朋友们着想,不论在谁家聚会,从来都是她照顾大家,很少看到她坐在那里 等别人来照顾,这么优秀的品质实在是难得而可贵。   除了这两位大厨,其他人都有自己的“拿手菜”。可是年代久远,味道记得 便没有那么真切,只得凭借着暂存的印象胡乱记一记。   吴昊是陕西人,极力推崇西安名吃水盆羊肉和上海菜,且对马里兰周边的餐 馆很有些心得。我和他做室友,一起吃了四年多的饭,见证了他多变的做菜风格, 但印象最深的还是他用从家乡带来的辣椒面做油泼辣子和油泼面。秦椒的品质果 然不同凡响,热油泼过,激起的香味比辣味更浓郁,闻到都会让人垂涎欲滴。除 此之外,我好像从来也没吃到他做的水盆羊肉,只记得他的白斩鸡,腌笃鲜和不 知用什么调料烧出来的红酒。   在我来马里兰大半年后,Zhu老板搬到这里读博士,和我们做室友。他是从 康奈尔拖着全部家当一路开过来的。我记得他到的时候夜已经深了,我们借着门 口的灯光帮他往屋里搬东西,除了衣食住行的应用之物,他还带了几盆植物,看 出来是个对生活有讲究的人。Zhu老板擅长做牛排,他会去超市选上好的牛排, 回来在地下室的厨房用铁锅来煎,热油和鲜肉的碰撞声激烈而清脆,四溢的香气 瞬间就飘到了楼上,让人难以忽视。   Mengfei来自北京,他人高马大,足球,排球,羽毛球样样在行,可是做起 事情来耐心细致,最擅长熬炸酱面里用到的炸酱,大概是得了北京老师傅的真传。 我在他家碰巧吃过一次,比附近知名的韩国餐馆大人王(Da Rae Won)里的炸酱 还要好吃。但他大概不会自己做面条,用了买来的干面,让口感略打折扣。   光爷是马大朋友圈里的大佬,声名在外。一个清清秀秀的上海女生被称作爷, 可想而知气场有多强大了。她在彭星星家的壁橱里有一个小货架,摆满了奇奇怪 怪的各色小零食。朋友们来了,她就抱出一堆来给大家分享。她偶尔也在彭星星 的帮厨下做做饭,大概是用了不少好材料的,不过味道都记不清了。我唯一记得 的,是她做的红烧五花肉。肉是Costco里买来的,三层五花,略肥。她用一个锅 慢慢炖了很久,最后用糖调了汁。成品看起来是深红色,并不那么显眼,可是吃 下去软糯可口,丝毫不肥腻,确实是下了工夫的。   Bobby是我老乡,我第一次见他是在彭星星家。一个深秋的晚上,我们一帮 朋友正在悠闲地玩游戏。他一身西装从外面推门进来,手里捧着一束花和两盒巧 克力,很绅士地跟大家打招呼。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这个场面,活跃的气氛就像 突遇一股寒流,一下子凝固起来,半天也化不开。等后来熟悉了,才知道他那天 的一本正经都是装的,本人像极了喜剧演员宋木子,是个调节气氛的高手。他最 知名的是做鸡肉胡辣汤。调料是从国内带来的,据说是“家传秘方”。他用鸡腿 肉做原料,再辅以面筋,花生米,红薯粉丝等各种配料,熬出来的胡辣汤别具一 番风味,曾一次请十几个朋友喝过,帮他积攒了不少声誉。疫情期间在家隔离的 时候,他也做过几次胡辣汤,可是要以我摊葱油饼为前提。焦脆酥软的葱油饼配 上点了陈醋和香油的胡辣汤,像极了扶沟早饭摊上的情形,可算是一种慰藉了。   除了这些朋友们,王大哥的厨艺也很了得。我在其他地方提到过王大哥,他 小学毕业,可是多才多艺。他在国内做服装生意起家,移民来了美国之后开始做 装修的生意,一个人把他的房子上上下下翻修了一遍,凭空多隔出几个房间来, 好容下更多租客。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日常交情仅限于定期让他帮我理发。   后来我搬了家,和他做了邻居。有一天,他热情地邀请我去他家吃饭。我却 之不恭,便去了。王大哥准备了几个热菜和一碗汤,大概是江西和广州风味的融 合,味道出奇地好。饭后聊天,我才明白他的用意,是想让我去他那里住。我刚 搬完家,再也不想折腾,可是吃人嘴短,不好直接拒绝,便随口敷衍了过去。直 到我最后离开马里兰,这桩“买卖”也没成,但那几个菜的味道,却让我时不时 还能想起他。   马里兰记事(五)   马里兰最让我心仪的,还是它的四季。   在我去过的所有城市里,马里兰的四季分明最是恰到好处。春有碧树丹花, 夏有狂风骤雨,秋有红枫白霜,冬有残风冷雪。每个季节不长不短。这正如宋玉 描述他的东家之女:“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 太赤”。   马里兰的冬天有迹可循。每年的万圣节过后,天气开始慢慢地转冷。大约从 12月份开始吧,冬季就来了,可是雪一般要等到过了元旦才开始下。少则下两三 场,多则下四五场,等到三月下旬DC的樱花开放,冬季就结束了。冬天最冷的时 候能到零下十度,室外风很硬,不戴帽子会被吹的脑袋生疼,像不小心磕到门板 上。雪少的年份,还会下冬雨,这是比下雪还要麻烦的事情,可不像台北的冬雨 那么浪漫。因为气温很低,落雨成冰,半天的工夫,车身就像被浇了一层半指厚 的透明冰壳,开车门都无从下手。下冻雨时最危险的还是开车上路,稍不留神就 能打个“出溜滑”,路旁的各种事故抬眼可见。冬天四野肃杀,树林里灰木萧瑟, 寒风阵阵,让人担心那些鹿和松鼠们都怎样捱过这么冷的天。没有了树叶的遮挡, 视野也变得开阔起来。走在woods旁的小路上,轻易就能看到几英里之外IKEA高 高耸起的广告牌——这在其他季节都是看不到的。   大自然用严寒把人逼进室内,让万物归巢,大概就是为了能够休养生息,谓 之“冬藏”。可是在屋里“藏”三个月恐怕任谁都会发闷,如果按捺不住,最有 乐趣的户外活动大约就是去滑雪了。离College Park不到两个小时的车程,有一 个滑雪场叫whitetail,是个不错的选择。   马里兰的春天不长,大约是四月初到五月中,这更像是为了夏季和秋季的狂 欢做铺垫和暖场。春天的时候,各种颜色都会亮的发光,纯粹又耀眼。樱花来的 最早,去DC的潮汐湖畔(Tidal Basin)随着人流看樱花似乎成了迎接春天的一 场盛大的仪式。待到樱花落尽,万物萌发,复活节的周末便可去附近的公园踏踏 青或烧烤,离学校最近的是Greenbelt Park。那里草坪很大,可似乎没什么好玩 之处。等天气稍稍暖和一点,开车大约40分钟,便可以到古色古香的安纳波利斯 (Annapolis)小镇。头顶着春日吹吹海湾里的风,闲坐在栈桥上,抬眼望去是 片片白帆,低头是光点浮动的波浪,都能让人看半天而不生厌。看够了海浪,可 以在镇上的小店里逛一逛,附近还有大名鼎鼎的海军学院(Naval Academy), 总能让人兴尽而归。   春天里还有另外一个好去处,就是国家植物园 (National Arboretum)。 其实何止是春天,在我看来,这个植物园时时都是一个好去处。国家植物园颇有 历史,距离马大只有二十分钟,可是我们很晚才知道。植物园的入口在路边,但 大门平淡无奇,平常路过时很难引起人注意。植物园进门是一个大停车场,四周 空空荡荡全是草地,让人搞不清是做什么用的。我们第一次去的时候满怀疑惑, 沿着小路绕过几个弯,才看到掩映在几重树影之后的visitor center,恰似曲径 通幽处,不知道是不是有意为之。穿过visitor center,才是植物园的核心部分 ——原来进门那一大片草地和树林像影壁墙一样,全是障眼法。这个植物园面积 足有450英亩,山湖错落有致,植物品种丰富。进门不远即有一个盆栽和盆景博 物馆,布置颇具匠心。因为面积足够大,在里面游玩从来遇不到人流,实在是清 雅极了。   我最迷恋马里兰的夏季。夏季是大自然狂欢的开始,白天时间变得很长,所 有草木都在恣意疯长,空气里混杂着蓬勃向上的味道。我习惯在早上七八点钟的 时候去附近的小树林里散步。那时太阳还没有露头,晨风带着清凉,草上浸染着 露珠,随处可遇各种动物,有在草地上探头探脑的松鼠,啃几嘴草就四处张望的 鹿,在沼泽地扑棱棱飞起的野鸭,藏在桥洞边姿态优雅的白鹳,趴上小路边见人 就缩进壳里的乌龟,还有不常见的小蛇;等到太阳一露头,空气就燥热起来,动 物消失不见了,人在外面也待不住,只能一整天都躲进空调房里。   最有趣的是傍晚。本来晴空万里,不知从哪里飘来几块云,遮挡了蓝色的天, 燥热的风里如有若无地多了一丝凉意。忽然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浓重的黑云 从四周挤压过来,天色顿时变暗了,远处的天际还划起了闪电。没等雷声传过来, 雨水就劈头盖脸地从天上泼下来,砸起一阵浓重的土腥味。我们此刻就趴在窗边。 把窗户小心地掀起一个缝,土腥味连带着温吞的雨滴就迎面钻进来。雨越下越大, 如几重白幕布遮挡了视线,对面人家的窗户已经看不真切了。落在地上的水来不 及淌走,淹没了整个路面。轰隆隆的雷声这才不绝于耳地传过来,闪电更近、更 亮了。风把雨水裹挟成一道道银色的利刃,肆意地扫过草地和大树。用不了几分 钟,温吞的雨水变凉了,暑气被彻底压在了地下,轻爽终于重回世界。好一场酣 畅淋漓的夏日暴雨!   夏季的时候适合去户外hiking。马里兰周边水域丰富,适合hiking的地方有 很多,其中我们最常去的大约就是 Great Falls了。Potomac河在山麓间上下奔 腾,沿河两岸便是绝佳的徒步之地。我们最常走沿湖平坦的一截,那是一条河边 的防洪堤坝。堤坝的外侧是一个狭长的湖,横在湖中的枯枝上常有一排排的乌龟 趴在上面晒太阳。湖的上游是随地势升高的水道,走不远即可见一处废弃的木门 水闸。再往上走不久,就到了堤坝内侧的一座桥。桥正架在地势陡降处,站在桥 中央,仿佛悬身于洪流之上,汹涌的河水在狭窄的岩石间翻腾起白浪,激荡出震 耳欲聋的轰鸣,让人真正体会到什么叫雷霆万钧,势不可挡。   秋天是马里兰最美的季节了。杜牧诗云:“霜叶红于二月花”,可见秋景比 春景更有滋味,大概是积累了更多的缘故吧。马里兰的秋景又何止于此,而是 “霜叶更比红花艳,误把秋去作春回”。赏秋景我们常去 Harpers Ferry。这里 是Shenandoah 河与Potomac河的交汇之处,沿着Maryland Height登到最高处, 正可居高临下俯瞰山河,便可随意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胸中不由会澎湃起片刻 豪情。   Harpers Ferry地处西弗吉尼亚(West Virginia)。提到West Virginia, 便不能不提 John Denver那首传唱了半世纪而依然不衰的《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歌词甫一开始,便是直抒胸臆:   Almost heaven, West Virginia.   Blue Ridge Mountains, Shenandoah River.   接下来便是一遍又一遍动人地呼唤,   Country roads, take me home;   To the place I belong;   West Virginia, mountain mama;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   听到这首歌,我总会想起费翔那首情意绵绵的《故乡的云》,歌词同样温柔 到让人心碎:   天边飘过故乡的云,   它不停的向我召唤。   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   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   归来吧,归来哟,   浪迹天涯的游子。   马里兰记事(六)   一个多月前,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又短暂地回了一趟马大。   为了去实验室方便,我把酒店订在了校园边上。办好入住正是傍晚。看看天 色尚早,我盘算着选一个熟悉的餐馆好好吃一顿。不料出门转了一圈,却一无所 获。Shanghai Tokyo永久关门了,Pho D’lite 永久关门了,Bobby’s Burger 永久关门了,Food Factory 的店铺已经变成了一家非洲餐馆,旁边新开了一家 我没有见过的奶茶店。哦!这还是我一年前才离开的地方吗?!我站在一号路边, 心里满是惊讶。我四处张望,看到McDonald在原址上焕然一新,只得进去胡乱点 个套餐充饥。   从酒店到实验室,走路不过七八分钟。我每天早上去McDonald买个早餐,穿 过一号路,绕过University View那几栋公寓楼,就到了小河的岸边。那里草木 成荫,我随便找个桌子坐下来,在清凉的晨风中吃早餐,耳边就是溪流和树叶的 声音。吃完起身踏过木桥,再走过那条林荫小径,就到了实验室。忙完了一天的 工作,我有意在校园里走走,便自己步行去较远的地方吃饭,有时去Stamp,有 时去Downtown。一个人故地重游时的感觉很妙:这里的一切你似乎都熟悉,但四 周全是陌生人,仿佛你在两个交叠的时空里穿行。   校园里有了很多变化。Kim前的新楼建好了,大片的玻璃在天空中映照出迷 人的光;学校的标志“Big M”为了新建的地铁移位了;教堂前的大草坪上,一 座新楼已经竣工——两年前那里才围了起来。Downtown的变化更是翻天覆地,成 了一个大型施工现场。要不是有些熟悉的餐馆还在,我都怀疑这是不是我曾经多 次来过的地方。   尽管我曾在这里生活了六年多,尽管才离开不到一年,那个我熟悉的马里兰 已经逐渐远去,开始变得陌生起来,如今的我也只是它的一个旅客。这不由得让 人惆怅。幸好当初的朋友还有一些在College Park,和他们的欢聚才让我找回更 多熟悉的感觉。   快要离开马大的时候,有天傍晚闲来无事,我独自去校园里溜达,不经意间 就走上了那条直通Woods的林间trail。我绕过Lot11一直往前走,左侧是树林, 右侧不远是草木丛生的河岸。往前走一段,出了树林,就是一座公园和一个足球 场,有人在那里玩闹。再往前走,小径跟河岸合二为一,站在路边就能看到淙淙 而过的溪水。穿过193高速路下方的桥洞,就看到了那座高尔夫球场,沿着球场 再往前走,就是我们曾经日日从Woods出发散步的小路。走到木桥边,眼看天色 已晚,我只得止步,掉头往回走。   我就这样和马里兰告别了。   我有时候胡思乱想,觉得人的一生就像是一场梦。   呱呱坠地时恰似初入梦境,从此便开始了一番变幻莫测的旅途。如果你的经 历还算丰富,你会到过许多地方,也结识了很多人。可你每到一处,过去的地方 和那里的人就被你抛在了身后,时间越久印象越浅。但转念一想,与其说是你离 开了老地方,不如说是老地方忘却了你这个过客。如果若干年后故地重游,会发 现地方还在,但“人成各,今非昨”,你曾经存在过的痕迹早已荡然无存。那些 记忆里的“老地方”,根本就是一个全然的陌生之地,它让你的记忆无所依附。 如此折腾一番,等到年老力竭,残存的记忆恐怕也多已模糊。及至“呜呼哀哉”, 才算大梦方醒,可一切都已如云烟般消逝,似乎从来都不曾发生过。   我在梦中乐此不疲地记下这旅途中的琐事,就是奢望在梦醒时能留下曾经存 在过的蛛丝马迹,虽然这一切永远都将不为梦中的我所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