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哪门子的“思想价值”? --评张咏《反评方舟子》 ·方舟子· 张咏,不知何许人,从其行文口气看,大概是国内现在无数不学无术却自我 感觉无比良好的青年“思想家”之一,所以才会与余杰惺惺相惜,以余杰的代言 人自居要替余杰“反评”我对余杰文章的评论。这类青年“思想家”的一个特点, 是自定标准,但是这个标准又是只是用于批评别人的,而不适用于自己和同党。 比如,他大概以为凡是评论文章,任何部分都必须是要有“实质的内容”,“思 想上的真正价值”,“利于对话和交流”,我评论余杰的文章当然达不到这些标 准,于是就为我们的青年“思想家”所不屑。只是不知张咏在进行批评之前,有 没有想过余杰那篇通篇漫骂、诅咒的大作,是否也符合这些标准?他这篇对我挥 舞大棒,向我扣了无数帽子:“浪费语言”、“文学青年习作”、“打冷枪”、 “画鬼法”、“捕风捉影”、“刀笔文章”、“趁人之危”、“似乎与其一贯标 榜的‘良知’有所不符”,甚至还要替我“翻然悔悟”,暗指我“人心之险恶”, 这种暴露自己小人之心的人身攻击,又有何“真正的思想价值”,有哪一丁点 “对话诚意”?他批评我“既不明确提出命题,也不提供论证”,并不是总体而 言的(因为我的文章显然是有一个很明确的命题而且也做了论证的),而是对文 章的每一部分都要做如此要求。他想要把评论文章当成学术论文,也未尝不可, 可惜到了自己笔下,就连起码的逻辑都不顾了。比如这一句:“‘这个拒绝神的 民族已经堕落了五千年’这句话他到底想说什么,我想我还是能理解,而且我相 信方先生也能理解。”余杰到底想说什么,我根据余杰的说法,在文章中已说得 明明白白,而且也做了反驳,张咏如果愿意,大可以论证我没理解对或没批驳好, 然而他却裝出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不愿明说,这是什么命题和论证?评论中涉及 的小命题,如果属于常识、共识,那是不必论证的,如果是标新立异的一家之言 或还未广为人知的学界观点,那至少也该做点说明,才不会让一般读者读得一头雾 水。然而张咏自己一边批评别人不提供论证,一边却不断地不加论证地抛出惊人 之论,比如“墨家思想接近于‘加尔文主义’”,在我等孤陋寡闻之辈听来自然 是新奇得很,然而也只是一句话,没有任何说明,或许,在张咏看来,这只能是 怪读者太过无知,无需“浪费语言”。 不学无术,却偏偏好发“断言”,正是青年“思想家”的另一特点。张咏断 言:“在现代文明的强大攻势下,基督教教义不断收缩自己的讨论范围,完善自 己的表述方式,最终实现了与现代文明的和谐共处和相互补充。而伊斯兰教则出 现了明显的分化,但即使是土耳其这样最开放的穆斯林国家,其宽容程度也远远 不能与现代基督教相比。”就是典型的无知的“断言”。他无知到不知道现代 基督教有无数的派别,从最开明到最保守的都有,其分化程度绝不在伊斯兰教之 下,其保守派别的宽容程度也远远低于伊斯兰教的主流。张咏只知伊斯兰教有 原教旨,却不知基督教同样有极端保守的原教旨,甚至在美国,原教旨基督教势 力也非常雄大,有约三分之一的人口信仰,是阻碍美国社会进步的重大力量,扯 什么“最终实现了与现代文明的和谐共处和相互补充”和令伊斯兰教高不可攀的 “宽容程度”?昨天CNN一个关于911事件的宗教问题对话节目中,对其他信仰最 不宽容、最令人恶心的恰恰是咒骂不信基督者必下地狱、声称911事件是上帝的 安排的基督教的两名传教士,反倒是伊斯兰教、犹太教和新时代宗教的学者要宽 宏大量得多、仁慈得多。张咏口中的“现代基督教”是他美梦中的“基督教”, 他口中的“伊斯兰教”,也不过是他恶梦中的“伊斯兰教”,跟现实中的“基督 教”和“伊斯兰教”都没有太大的关系。基督教保守派在西方国家难以为非作歹 的根本原因,在于政教分离,丧失了行恶的权力,而不在于其教义的“完善”。 青年“思想家”的第三个特点,是阅读理解能力奇差,却偏爱自作聪明地替 对方归纳观点加以批判,还令人哭笑不得地反过来指责别人是“建立误导对方观 点之上的批判”。他说我对余杰的“嘲讽中隐含了一个命题,就是‘余杰想当传 教士,其实不懂基督教’。”即是自作聪明之一例。我又不是基督,岂有资格说 余杰“其实不懂基督教”?基督教有无数派别,天主教还有教皇的权威,新教则 是人人都可自称懂基督教,余杰如果要自称懂基督教,也未尝不可,有什么可嘲 讽的?我所嘲讽的,不过是余杰入了基督教中最恶毒的派别而已--热衷在华人 中传教的基督教新教派别,以这类恶毒的保守派别为主,其实也不奇怪。如果说, 张咏由于对现代基督教极度无知,不知基督教有这等声势浩大的恶毒派别,无法 理解我的嘲讽,倒也情有可原,然而他把我翻1000年前十字军东征、萨拉丁的老 帐称之为“没有任何意义”,又认为我陈述墨家观点“还是不足以成为对余文的 批判”,却只能归咎于理解能力的低下。余杰既然敢说“这个拒绝神的民族已经 堕落了五千年”,一翻就是5000年的老帐,我只给翻了1000年、2000年的老帐, 张咏却说“和余的真正观点不着边际;方先生其实是在自说自话”,莫非张咏的 算术能力差到这等程度,不知道1000年、2000年是包括在5000年里头的? 如果说青年“思想家”是弱智,那倒也是冤枉,因为在某些方面他们是极其 聪明的,聪明到真要让人感叹“人心之险恶,由此亦复见一斑矣”的程度。比如, 张咏说我批评余杰是“趁人之危”,没有“良知”,就是一种极其聪明的“捕风 捉影”、“打冷枪”的“画鬼法”,无非是在暗示我是“御用文人”,根据的却 是弱智得不能再弱智的二分法:余杰据说是以中国政治体制的批判者形象出现的, 那么对他的言行的任何批评,就都成了中国政府的“御用文人”的“趁人之危”。 这种弱智的二分法,在去年余杰哭着喊着要进中国作协被我批评时,我就已经领 教过了,北大哲学系不是有几个教授说我批余杰是落井下石、人格低下吗?他们 大概以为一个人只要以受政府迫害者自居,就自动享有了言论不受民间批评的权 利,可以大放厥词而不被驳斥。只要余杰还有发表言论的自由,完全可以对别人 的批评进行反批评,叫什么委屈,骂什么“落井下石”、“趁人之危”呢?这是 我极其蔑视这些中国教授、“思想家”的原因,因为不管他们自以为言论多么有 “思想价值”,不管混到了多高的学术地位,脑袋里仍然是一团浆糊,在智能上 难以获得别人起码的尊重。 最后,针对张咏自作多情要替我“翻然悔悟”,我特地郑重声明如下:我认 为我的《失语之后切莫胡言乱语》一文是击中了余文的要害的,不觉得丢面子, 反而觉得很值得自豪。我也永不会后悔写了这篇文章(我对我写的任何文章从不 后悔),也绝不会从自己的站点上删掉此文,而且会永久保留下去,我也欢迎别 人转载我这些批评余杰和张咏的文章,让更多的人看看青年“思想家”挨耳光的 丑态。有可能的话以后还要正式出版,让这一记打向青年“思想家”的耳光一直 打下去。 2001.9.30. 附: 反评方舟子《评余杰<丧钟为谁而鸣>》 作者:张咏 发言内容:首先我声明一下我的立场,我并非完全同意余杰文章的看法,但我完 全不同意方舟子对余杰的批判。所以,在这里我只讨论方先生的文章,并不对余 文观点本身做任何评论。 先看这一段: ··我在前面提到要鞭挞那些利用这次恐怖事件传教的青年“导师”,本是指任 不寐之流的披着学者外衣的传教士,看了余杰这篇开口“神”、闭口“撒旦”、 连《旧约》都引用上的《丧钟为你而鸣》,才知道这位据说鲁迅的“传人”也已 加入传教士行列了。他自称“好几天陷入了失语的状态之中”,这一事件对他的 打击竟是比许多美国人都大。还没缓过神来就开始胡言乱语,咒骂幸灾乐祸者是 “撒旦们,已经自动地放弃了做一个‘人’的权利”、“没有哪个动物族群会接 受这些垃圾加入它们的行列,连畜生也会耻于与他们为伍”,甚至诅咒“今天, 丧钟为美国人而鸣;明天,丧钟将为你们而鸣!”这种对论敌歇斯底里的漫骂, 固然很符合《新约》中那位诅咒论敌下地狱的耶稣形象,却与当代基督教的主流 格格不入。莫非余杰加入的是某个基督教邪教派别,即我之所谓“极毒教”?幸 灾乐祸者即使在某一刻丧失了天性,做人的权利仍然值得我们的尊重,何至于就 成了魔鬼?我们劝幸灾乐祸者想一想如果灾难降临到自己身上会怎样,只是希望 他们能设身处地地体会一下,绝不是希望灾难真的降临到他们身上,那样的诅咒, 倒很像是出自撒旦之口,更是没有人性。 ” 这一段我认为没有任何实质的内容,属于浪费语言的行为。当然,嘲讽中隐含了 一个命题,就是“余杰想当传教士,其实不懂基督教”。这个命题是否成立,需 要进一步的讨论,但方先生的文章既没有明确提出这一命题,也未能提供任何论 证依据,所以只能说这是语言游戏,属于文学青年习作的风格。虽然在感情上有 煽动力,却并没有思想上的真正价值。另一方面,我认为方先生的行文风格,不 利于对话和交流。这种只是“打冷枪”,却既不明确提出命题,也不提供论证的 行为,用鲁迅的说法就是“画鬼法”,是没有任何对话诚意的典型表现。 ··余杰把“丧失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的同情、怜悯和爱”归咎于“这个拒绝神 的民族已经堕落了五千年”,犯了一点历史错误。我们这个民族,早先一半以上 的时间是有神的,商之上帝,周之天,就都和犹太-基督教的神有些类似,以至 于有一位意大利学者安东尼奥·阿马萨里认为一神教反倒是在中国起源再传到犹 太人那里去的。中国人敬鬼神而远之,是战国以后的事,但也并没有就变得比信 神的时候和其他信神的国家更堕落。在中国拒绝神之后数百年,西方国家接受了 余杰心目中的神,但是并没有因此就变得比中国更富有“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的同 情、怜悯和爱”,恰恰相反,在其绝大部分时间里,人权的状况远远不如中国。 基督教占绝对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惨无人道的黑暗世纪。近代 人文主义思想正是因为抗拒基督教信仰、远离了神、走近了人才诞生的。基督教 的《圣经》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充满了仇恨的内容,只有不到百分之一还有点爱的 影子。现代主流基督教改过自新,对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仇恨视而不见,只宣扬 那不到百分之一的爱,固然是个进步,令人称许。但是如果要把自己打扮成历来 就是爱的化身,甚至像某些中国青年“导师”一样直把人文精神歪曲成宗教精神, 那是极其无耻的。 我们看到,方先生在虚晃一枪后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就是“基督教文化比中国 文化更堕落”。遗憾的是,他又一次使用了“捕风捉影”的手法,就是故意“引 导”对方的命题,然后大加鞭挞。我已经说过,余杰的观点,我不完全赞同;但 “这个拒绝神的民族已经堕落了五千年”这句话他到底想说什么,我想我还是能 理解,而且我相信方先生也能理解。 余杰的原意,是中国虽然有“5000年”文明史,却从来没有过“信仰”,所以是 “拒绝神”的,是“堕落”的。但方先生却将其“引导”为“中国没有基督教或 类似宗教信仰,所以是堕落的”。就是说,在“信仰”这个语词的“所指”上, 方、余二人完全不同。因为余文在前,所以这个概念错位的责任自然要由方先生 来负。同时,像这样建立在误导对方观点之上的批判,虽然取巧,但实际上却是 没有任何力量的。 我们具体的来看,方先生首先论证“中国的一神教早于基督教”,姑且不论这一 论断是否成立,我们至少很容易就可以发现,这个论题和余杰的观点根本说的不 是一回事,实际上与余文毫无关系。方文接下来提到的“人文主义与中世纪宗教 意识形态的冲突”、“早期基督教教义的非人道主义因素”等等,同样也和余的 真正观点不着边际;方先生其实是在自说自话。 ··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宗惨案即出自余杰的同党之手。1099年,十字军攻陷了 耶路撒冷,烧杀掠夺,血洗全城,“刀剑不染血的人要受诅咒”,连躲进了阿克 萨清真寺避难的七万名妇孺老幼也被杀得干干净净,无一幸免--基督教的历史 学家极其骄傲地记载了这一丰功伟绩。1187年,阿拉伯人的战神、埃及苏丹萨拉 丁率领伊斯兰联军,在经过伤亡惨重的激战后,夺回了被基督徒蹂躏了近90年的 耶路撒冷。当时有大约10万名基督徒还在城中,面临着血腥报复。出乎意料的是, 萨拉丁下令士兵不准屠杀、掠夺城中的平民,保证所有基督徒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而如果他们要回归祖国的话,交少量的赎金就可以带着财产走人。大约8万4千名 基督徒在萨拉丁士兵的保护下离开了耶路撒冷,许多交不起赎金的人也被赦免放 行,萨拉丁的兄弟阿迪尔还自掏腰包替2千名基督徒交了赎金。一些丈夫在与穆 斯林的作战中战死的基督徒妇女甚至还得到了赔偿。战胜者为有血海深仇的战败 阵亡者支付赔偿,在人类历史上恐怕是空前绝后的了。 ··萨拉丁的善行基督徒并不领情。他们以后还一次又一次地发动血洗穆斯林的 十字军东征。萨拉丁毫无疑问是一名很虔诚的穆斯林,而同样的宗教信仰在今天 却结出了恐怖主义的怪胎。人的善恶,与是否信神并无必然的关系。我们也没有 必要去外来宗教中寻找“同情、怜悯和爱”的内容。中国传统文化在这方面并不 缺乏。当代基督徒津津乐道“爱你的敌人”,那不过是基督教的一大谎言,连福 音书中的耶稣自己都做不到,一遍又一遍地咒骂法利赛人是毒蛇的子孙,要去地 狱受永远的煎熬(以致罗素忍不住要讥讽他如此喜欢咒人下地狱实在算不上是仁 慈的人),其信徒更等而下之,在大部分时间内是“恨你的敌人”,而且往往恨 到惨无人道的地步。从理想境界来说,“爱你的敌人”也不如墨子的兼爱。在墨 子看来,爱的理由是因为人类本是一体,何分敌我?“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 其身”“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视人家若其家,谁 乱?视人国若其国,谁攻?”他不仅这么说,也这么做,摩顶放踵,利天下而为 之,死而后已,说他是天神、是圣人,都还辱没了他。这自然不是常人所能做到, 但有这样的理想、榜样在,在实际中退而求其次,能做到尊重无辜者的生命,总 还是可以的吧。 方文接下来这两段其实是同一段,主要内容是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证明“余杰的同 伙比伊斯兰教野蛮得多”。但首先我们应该看看“余杰的同伙”究竟是谁。其实 很容易就可以发现,余杰的“同伙”是“今天的基督教文明国家”,而方先生却 要扯到中世纪的十字军身上去,就好像说某人的祖上是癞子,他们就一定不会也 不能长头发一样,这在逻辑上是显然不能成立的。 在中世纪时代,伊斯兰教比基督教更能体现宽容精神,这是一个历史事实,也是 一个历史常识。我想余杰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更不会在这上面犯低级错误。既 然如此,陈述这些事实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坦率的说,方文的这一大段,也是 语言的浪费。 从11、12世纪到现在,已经将近1000年过去了。两种宗教的位置,已经完全更换 过来。在现代文明的强大攻势下,基督教教义不断收缩自己的讨论范围,完善自 己的表述方式,最终实现了与现代文明的和谐共处和相互补充。而伊斯兰教则出 现了明显的分化,但即使是土耳其这样最开放的穆斯林国家,其宽容程度也远远 不能与现代基督教相比。所以我们现在再来翻1000年前的旧账,就像阿Q说“我 祖上比你阔”一样,没有任何意义。 接下来,方文提出了他在本文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观点:“人的善恶,与是否 信神并无必然的关系。”这一命题我能够理解,并表示部分的认同;如果方先生 单独提出这一问题,我觉得也有讨论、对话的价值,能够引发一些思考(当然, 我认为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伪问题)。但问题在于,它也并不构成对余杰的批 判。理由与我们对第一段的讨论相似,方先生所说的“神”与余杰所说的“神” (其实是“神性”)根本是两码事。 方文的最后提到墨家。这历史上一度的“显学”,的确足以成为中国人的骄傲。 如果墨家思想能得到足够的发展,中国人的“堕落史”也许会有所改变。但是: 第一,墨家思想接近于“加尔文主义”,对历史和社会的影响难以简单定论;第 二,墨家思想早已死亡;第三,我们今天的主流思维方式刚好站在墨家的对立面; 第四,陈述墨家的观点,还是不足以成为对余文的批判。 余杰在写《丧钟为你而鸣》的时候,相信其心情是比较激动的。人在激动状况下 写出的东西,难免有“语言碎片”的毛病;要找漏洞是很容易的。在这种情况下, 进行逐字逐句的辩难,以获得语言上的若干快感,是一件非常取巧的事情。只是 象这样的刀笔文章,属于“有意的胡言乱语”,较之“无意的胡言乱语”,还要 坏得多。 方舟子先生的文章我看过不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总喜欢扮演真理的代言人,谈 到任何东西,似乎都是以正义的名义来说话。只是不知方先生在进行批评之前, 有没有想到过这种“趁人之危”式的做法,似乎与其一贯标榜的“良知”有所不 符? 抛开这一层不说,即使在这样有利的情况下,方先生依然丝毫没有集中余文的任 何要害——这一点,可实在是太丢面子;我如果是方先生,一定翻然悔悟,从自 己的站点上删掉此文,并且郑重声明,网上有人转载的此文绝非方某所为,属栽 赃、陷害无疑;而网上人心之险恶,由此亦复见一斑矣。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