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建议也给丁祖怡发律师函   hbchen   最近出来一个“丁祖怡博客”,里面帖出大量文字攻击方舟子。建议彭剑先 生立即给丁祖怡发出律师函件,要求他澄清此博客文字是不是他所写的?   如果回答是,那么丁祖怡博客上的文字将因这个法律回件的证明而将成为将 来可能发生的名誉权官司的合法证据。   如果回答不是,这个博客的文字将立即变为无效,直接公布这个否认回函就 是了。(这并不能排除此博客依然是丁祖怡所写,很可能是他写完了不认帐而 已。)   如果不答复。那这位中国第二受人尊敬的大学校长在这件事情上就当了一回 缩头乌龟了。   联想到前些时那封“肖传国致方舟子的公开信”,开篇既说“丑媳妇总得见 公婆”,当时我就觉得,既然是公开信,为什么不拿到公开媒体上发表,而只是 以马甲帖到各论坛的方式散布呢?果然到了法庭上,肖传国否认这封公开信是他 写的。那个写这封粗俗不堪的“公开信”的"丑媳妇"确实不敢见公婆。   肖方这场官司的判决据说早在2月27日就下达了,但据说有50多页的判决书 文本却未见双方公布,难道这个判决书也是个丑媳妇,不敢见公婆?说实话,大 家都在期盼着一睹武汉法官的明断呢。这个案子,判方舟子赢简单,判肖传国赢 可就需要大智大勇才行呀。法官的判词值得大家学习一番呀。【方舟子按:判决 已在2月27日下达,但判决书至今还未收到,一旦收到即全文公布并向最高法院 申诉。】 (XYS2007031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