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我经历的一场离奇官司 作者:一玲   西安翻译学院对方舟子一案,案情简单,事实分明。方舟子先生虽证据确凿, 胜诉理由充足,却初终审一路败诉下来。和大家一样,对法官的胡裁乱判我也感 到非常愤慨。不过,对此本人不再感到奇怪,因为,几年前我自己也在南方某大 城市遭遇过一场离奇的官司,身受法院枉法判决之害。现把这个离奇的经济纠纷 的 官司简略介绍一下,与大家分享。   我(乙方)向某国家级企业单位(甲方)租赁了一建筑物作商业用途,经营 年余后转让给一私人(丙方)继续经营。五个月后,丙方向法院起诉乙方和甲方, 要求取消合同、赔偿损失。丙方主要诉讼理由是该建筑物为违章建筑,并提供了 一些证据。   我咨询过多个律师,他们都认为对方最有力的证据——国土局界定违章建筑 的政策文件,存在很大漏洞,不能以此证明该建筑物就是违章建筑,所以他们一 致认为我的赢面比较大。尽管如此,我也没有掉以轻心,精心挑选了一位经验丰 富专业水平很高的律师来出庭辩护。 然而,出乎律师们的预料,我输了官司。   法院判决书最主要的两条判定是这样的:   一、 认定该建筑物是违章建筑,乙方(我)必须赔偿丙方的经济损失;   二、 因为甲方的过错而导致乙方(我)的经济损失,另案处理。   内幕消息是:丙方托了一位公安局局长来说情。原来,N年前经济庭庭长的 表弟犯了事,被抓进了公安局。庭长向局长求情后,局长徇私舞弊把庭长的表弟 放了。这回局长有求,庭长自然投桃报李。律师说如果不是因为庭长对审案法官 施压,我的案子肯定会赢,我听后无言以对。   因为有判决书的第二条判定,我们还没有完全失望。认为凭这一条,我方的 经济损失可以向甲方追讨!于是,我就从被告变成了原告,起诉甲方,仅求把经 济损失挽回。   案件第一次开庭,我就感觉不妙。法官的第一句话就是:“上一个案子是某 某法官办的吗?她怎么会这样判?她不应该这样判的。” 另外,甲方在丙方告 我的第一个案子里,派出一名处长和甲方律师全程跟踪;而这次,甲方作为唯一 被告,出庭的只有律师,处长不再露面了。作为一个国家级企业单位,难道一个 小小处长不怕上级责怪其虎头蛇尾功亏一篑办事不力?迹象非常清楚:甲方早把 法官的工作在私下做好了,并且已经知道判决的最终结果。开完庭后,我对律师 说了我的忧虑,认为这件案子看来我又要必输无疑,因此不打算再浪费时间精力 了。律师听了,不以为然:“难道法院会用自己的手来抽自己的嘴巴?”   案子很快判下来了,结果如我所料。这次,判决书只有一条判定:认定该建 筑物不是违章建筑,甲方无须赔偿我(乙方)的经济损失。   同一个案由、同一份证据,同一家法院,却对涉案建筑物是否违章作出了前 后矛盾的判决!唯一不同的是,我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一次做的是被告另 一次做的是原告。拿硬币的正面我败诉,拿硬币的反面我还是败诉。法院还讲最 基本的道理不讲?拿硬币的哪一面我才能胜诉?法官你自己给我们指条活路吧! 有理无处讲,有处不讲理。就是让你笑不出声哭不出泪!   由于自己有这段切身经历,我对方先生最近所遭遇的奇案并不感到惊奇。得 知方先生将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我期待最高人民法院能依法办案,最终还方先 生一个公道,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也让我们依然保持对法律权威性的尊重,依 然保持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希望。 (XYS2007051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