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侵犯名誉权 2010年02月22日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范芃张蕾)因博客文章被法院认定侵犯了北京电影学院教师 赵先生的名誉权,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先生被判书面致歉,并赔偿赵先生公证费 5840元、案件受理费 100元及相关利息。记者上午获悉,因终审判决生效后,丁 先生未履行判决义务,赵先生已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赵先生表示,署名LUUXUN的作者曾多次在博客上,针对他声援方舟子一事发 表评论文章,赵先生认为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根据赵先生的起诉,LUUXUN发表 的博客文章包括《“宁可被尿憋崩”的赵先生还是尿到湖北去了》、《被疑“强 奸女生的北影教授赵先生”何以能救方舟子》等。   赵先生主张“LUUXUN”即为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先生,但丁先生对此予以否 认。根据法院调查,在搜狐网站博客群的页面中点击丁先生名字的链接,打开的 就是“LUUXUN博客”。   终审法院认为,丁先生的代理人当庭认可丁先生在搜狐网开有博客,但未能 提供该博客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赵先生主张搜狐网上“LUUXUN 博客” 系丁先生开设的事实可以被推定成立。法院认为,从该博客上刊载的数篇诉争文 章的内容看,确已对赵先生的名誉构成侵害。 (XYS20100222)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