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犯罪心理专家为肖传国画像:遇挫折会不择手段 2010年10月03日北京晚报   近日,警方公布了肖传国在看守所中接受审讯的录像,面对民警,肖传国说, 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肖传国的狱中“忏悔”折射出他什 么样的心理,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 艾姗姗 插图   陈述动机重罪轻脱   对于自己的行为,肖传国解释说:“当时没有从法律上认识到,有这么重的 严重性,以为就是你欺负了我,我家的人出面帮我打你两下,我觉得这不是太大 的问题,就是我自己见了面,我也许会打他几耳光。”言外之意,肖传国理直气 壮地认为,他只是“让家人出面帮着打两下”,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花10万元雇凶,会是打两个耳光的事?”李玫瑾教授对此深表质疑,认为 肖传国对自己的犯罪动机如此轻描淡写,有洗脱自己的嫌疑。   肖传国所授意的“教训一顿”似乎是个模糊说法,但其实,即使肖传国没明 确授意伤害程度,10万元雇凶也足以说明他是要下狠手,并对伤人的严重程度是 有所预期的。所以受雇者行凶时,才会使用钢管、羊角锤击打受害者的头部。   自称“不懂法”不可信   谈到袭击方玄昌、方舟子,肖传国归结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事实上,肖传 国在武汉、北京以及美国先后起诉过方舟子,他熟知法律,运用过法律手段,因 此他的说法无法让人信服。   李玫瑾对此分析说,心理学上有一个归因理论,人在给任何行为一个理由的 时候,都会倾向于对自己有利,成功时归为自己的努力,失败时归到外部上去。   肖传国的话也体现了这一点,他并没有深入表白,对于犯罪原因,他越往轻 了说越好,只说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后果。   过于自信连伤两人   肖传国袭击方玄昌和方舟子只时隔两月,手段相似,嫌疑明显,他为何敢铤 而走险?   案情显示,肖传国雇凶并非“一时气愤”,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时间跨度 长达数月。首先,肖传国自己不出面,他找了远房亲戚戴建湘,而戴建湘也不出 手,又雇佣龙光兴、许立春等3人下手,袭击过程肖传国并未参与,置身事外, 只等事发后站出来指责方舟子报假案,是为卖书进行炒作,以此混淆视听。   “肖传国为逃避侦查,进行了精心策划,要想找到确凿证据,锁定行凶者, 难度极大。”李玫瑾分析说,不排除肖传国有充分自信,即使自己被怀疑,也不 会被抓到把柄。刑事侦查中,警方就算是有怀疑,但没有事实依据,也无法破案,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遇挫折易不择手段   在陈述和二方的矛盾时,肖传国说,他和方舟子、方玄昌有多年的仇恨,实 施报复是气愤之下忍无可忍所为的,他觉得没有别的渠道能解决问题。   李玫瑾说。“一个人在心理不成熟的背景下,如果认定对方是带来挫折感的 人,首先的想法是把阻碍物除掉。”   肖传国觉得除了雇凶伤人,没有别的渠道能解决问题,体现出他一贯的行为 模式和选择方式,也反映了他不择手段的品德本质。李玫瑾认为,学问与人品无 关,肖传国的言行体现了他本人的成长存在问题。   有意思的是,根据肖传国在看守所中的“自白”,他原本竟打算主动承认雇 凶——“你就打他个鼻青脸肿都可以,然后我会在网上说,这就是我干的,我派 人去揍的他。”不过,事件自始至终,肖传国也没显出如此的磊落,这只不过又 成为他言行不一的一个注脚。   本报记者 邱伟   李玫瑾,犯罪心理学专家,二级警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被誉为“中 国犯罪心理画像师”。 (XYS20101003)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