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许广平《两地书》未刊书信选登  【编者的话】   一九二五年初冬,年轻好学的北师大学生许广平,感到学识空虚,处事应 对无所指引之时,向她崇敬的老师鲁迅先生投出了第一封信,信中充满热烈的 语词。鲁迅先生当天就回了信。以后,日复一日,来来往往,往返信件频频。 他们一开始就用推心置腹、真实朴素而又生动的语言交流思想,传递情感。由 此,引发了他们相识、直至相恋、相依为命。   一九三二年,鲁迅、许广平共同增删修改了这些来往信件,取出一百三十 五封,取名《两地书》,交上海青光书店出版。鲁迅先生在序言中说:“我们 以这一本书为自己纪念,并以感谢好意的朋友,并且留赠给我们的孩子,给将 来知道我们的真相,其实大致是如此的。”然而,《两地书》毕竟不是他们来 往信件的全部,所公布的是经过增删修改加工后的著作。   时代不同了,一切成了历史。海婴先生说:“母亲多次嘱咐我,她和父亲 的全部文字,包括《两地书》的原信,都可以发表。如果发表,不必作任何修 改。”他将现存所有鲁迅与许广平先生的通信全部交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 ,书名为《两地书真迹》。《两地书真迹》是鲁迅、许广平爱情生活不加任何 修饰的最真实的记录。   今年九月二十五日,是鲁迅先生诞生一百一十周年,十月十九日是鲁迅先 生逝世六十周年。本报这期新月版选刊《两地书真迹》中发表而《两地书》却 未收入的书信若干,以表达对鲁迅先生的纪念之意。 【一九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许广平致鲁迅】 鲁迅师:   接连得到两封东西,一封是“训词”,一封大概是回话罢,现在我也回复 几句,免得专美。   老爷们想“自夸”酒量,岂知临阵败北,何北〔必〕再“逞能”呢!?这 点酒量都失败,还说“喝酒我是不怕的”,羞不羞?我以为今后当摒诸酒门之 外,因为无论如何辩护,那天总不能不说七分的酒醉,其“不屈之精神”的表 现,无非预留地步,免得又在小鬼前作第三……次之失败耳,哈哈。其谁欺, 欺天乎。   那天出秘密窟后,余小姐及其二妹在白塔寺门口雇车到公园去了,我和其 余的两位都到寺内逛去,而且买些咸脆崩豆,一边走一边食,出了寺门,她们 俩也到公园去找余小姐,我独自雇车至南城后孙公园访人去了。在家都没有窠 ,从从容容的出来,更扯不上“逃”字去,这种瞎判决的判官,我将预备上诉 大理院了,俗语说得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那天如非有人(诽我)偷去半 杯烧酒,诚恐玉山之颓,可立见也。如更非早早告退,以便酣然高卧,诚恐呕 吐狼藉,不堪闻矣——也许已经了罢——这种知己知彼的锦囊妙计,非勇者不 能决然毅然行之,胆小如芝麻云乎哉,多见其不识时务也,邯郸之梦:这日“ 二时以后,……六杯,……五碗……四趟”。“我虽然并未目睹”,却“敢决 其必无”,此项撒谎专家,而想为“万世师表”,我知到文庙的一席地,将来 必被人撵出来,即便有人叩头求乞,恐不能回至尊之意也。戒之慎之。   太师母而有“势力”。且有人居然受“欺侮”者,好在我已经拜喝[谒] 过老人家,以后吾无忧矣,联合战线,同隶太师母旗帜下,怕不怕?   “……者”,“是什么”也,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屡次题〔提〕起酒醉,非“道歉”也。相当然也,“真的醉只有一回半” ,以前我曾听说过,喝烧酒未喝过两杯,那天两种酒之量,一加一又二分之一 ,是逾量了。除了先前的一,虽未逾量,也算八九不离十了。虽提出第一二之 大理由,但是醉字决不能绝对否认这次算一回呢,算半回呢,姑且作悬案,俟 有工夫时复试罢。但是要是我做主考,宁可免试,因为实在不愿意对人言不顾 行。“一之为甚,其可再乎?”“逞能”一时,遗害无穷,还是牺牲点好。   现在我还是“道歉”,那天确不应该灌醉了一位教育部的大老爷,我一直 道歉下去,希望“激”出一篇“传布小姐们胆怯之罪状”的“宣言”好后先比 美于那篇骈四骊六之洋洋大文,给小鬼咿呀几下,摇头摆脑几下,岂不妙哉。   言归正传,杨婆子以前去电报至六人家属不灵验,致函保证人也无效。第 二次(六月十号)还发电报至学生家属,顷从粤中转来,特附上一览,可见她 的野心还未死也。暑假遥遥,必有戏做,我现时算是拭目以待,至于她前后二 次的电报和致保证人的信,我打算存起来,预备最后交涉。这回的剧本演得真 好,文武行出齐,明的、暗的、高的、低的、好的、坏的办法都有,闻所未闻 ,见所未见,妙极,有趣极。                  小鬼 许广平                   六月三十日 【一九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许广平致鲁迅(附:《罗素的话》)】   嫩弟手足:披读七、九日来札,且喜且慰。   缘愚兄忝识之无,究疏大义,谬蒙齿录,惭感莫名。前者数呈贱作,原非 好意,盖目下人心趋古。好名之士,层出不穷。愚兄风头有心,而出发无术, 倘无援引,不克益彰。若不“改换”,当遗笑柄,我嫩弟手足情深恐遭牵累, 引己饥之怀,行举斧之便,如当九泉,定思粉骨之报,幸生人世,且致嘉奖之 词,至如“专擅”云云,只准限于文稿,其他事项,自有愚兄主张,一切毋得 滥为妄作,否则“家规”犹在,绝不宽容也。   嫩弟近来似因娇纵过甚,咄咄逼人,大有不恭之状以对愚兄者,须知“暂 羁”“勿露”……之口吻,殊非下之对上所宜出诸者,姑念初次,且属年嫩, 以后一日三秋则长成甚速,决不许故态复萌也,戒之念之。又文虽做得稍久, 而忽地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或以事牵,竟致潦草,此乃兄事烦心乱无足为奇 者,好在嫩弟精力充足自可时进针贬,愚兄无不乐从也手泐数行即询   英国的香烟可好?                   愚兄手泐                    七.十三. 罗素的话   读罗素Bertrand Russel近著《中国之问题》,The  Problem of China的人们,大概还记得他是十分的赞美中国 以反映英国的一种加倍写法罢。不管他说话的动机,姑且看他的那本书上说的 抽出几句抄下来,给留心于沪案的交涉的人们注意:——   1.“一八九四年——一八九五年之中日战争,……中国人易于击败,又 易于大败,自此日以至于今,除私人如拳匪外,不敢以兵力反抗外国”(见《 欧战前之日本与中国》)   2.“虽中国历史上,屡有战争,而人民天然之眼光,则甚和平,……是 以不若西洋国家有进步之观念,而养成动作活泼之习惯。……今日中国守旧之 文人所言者,仍不脱古圣贤之语气。假如有人告以如此,则无甚进步,彼此答 曰:“予等已臻完美之地位,何故再求进步?””   3.“中国人大抵不善于战争,何则,以出师之原因,往往为彼所不直, 故不屑战争也。”   4.“中国人之宽容,恐非未至中国之欧人所及料”。(以上见《中西文 化之异同》)   5.“初至之欧人,迭见中国之灾害;若乞丐,贫苦,疾病,以及政治之 紊乱与腐败,等,无为显然。至奋发有为之欧人,初皆以为是等灾害,不可不 设法排除之。第中国人即为上述可免灾害之牺牲者,对于欧人之热心鼓吹,仍 漠然于所动无其中,静俟灾害之自形消灭。而游历稍久之欧人,乃为之大惑; 初则愤中国人之麻木不仁,继则……起以下之疑问:兢兢然防备将来之不幸为 得计,可真谓之智乎?以将来或有之患难为忧,而失现在各种之愉乐,可得谓 之深虑乎?虽建设大厦,而结果仍无暇栖寓,吾人当如是以度一生乎?。”   6.“中国人……对个人或国家之事,不主张无理之要求;……虽自认兵 力,较西洋衰弱,但不以精巧杀人之技艺,为个人或国家最重要之利器。…… 此种意见、苟以中国人文化价值之标准观之,非不合于论理。但西洋人则不能 承认此意见,……模范之西洋人,欲时时为改变环境之主动力,而模范之中国 人欲享受自然美之人,此即为中国与操英语国家大不同之原因。”   7.“中国自非无奢望之人,但有之而不及吾人之多。彼之奢望,与吾人 不同而不更善。安乐与权力二者,彼宁取安乐而舍权力。”   8.“中国人之爱‘互相让步’,与尊重舆论。使予不能忘。冲突之趋于 极端而最终用残忍之手段者甚鲜。”(以上见《中国人之性质》)   9.“中国苟不自强。则日本之倾崩,或在远东得无上之优势,皆足为中 国之大害,二者恐必有一于此。且世界列强最终之利益,几皆与中国之幸福, 中国文化最良发达之方法,不能并容。是以中国人须以自己之能力,而图自救 ,断不能倚赖任何外国之慈善,以为得计。”(见《中国之前途》)   罗素的话我们不能承认他是“金科玉律”的不能移易,但上面所举的也确 有他真的见地。他是英国人,他看透我们的弱点,我也可以说凡世界的人,也 多能看透我们的弱点,所以上海和各地近来发生的交涉,绝非“偶发事项”。 我们还想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吗?还有些儿未凉的血吗?则誓雪“不敢以兵力 反抗外国”之耻,起来作正义,人道国权之战争。直至四万万人全没有一些儿 气息然后止。我们为什么要“故步自封”,在刀缝下偷活而仍然望“和平”, 不希望有战争呢?这种“宽容”的态度,是否可以对付狼子野心,猛兽噬人的 强悍的帝国主义者?任祸害之来而“漠然无所动于中”,仍不失“现在各种之 愉乐”的委靡不振,麻木不仁的未来的亡国奴的中国人的态度呀?你们虽则“ 宁取安乐而舍权力”,而“西洋人则不能承认此意见”,现时就是他们起来“ 取而代之”的时候了!你虽则想“互相让步,无如人家得步进尺,绝不放松, 于此外交危急的时期中,以宗教,文化的侵入,而希图拜金主义的成功;表面 以友善为名的某国,新来的公使态度已有几分灰色了!其余的国度,能不替自 己“最终之利益”打算么?所以这回对待外交,一味设法“以自己之能力,而 图自救,”,是超渡“奴隶”而入“人”的境域的不二法门。 【一九二五年七月十五日鲁迅致许广平】   京报的话   鲁迅   (注:这中间是鲁迅贴上的一九二五年七月十二日《京报》的一方剪报。 )   “愚兄”呀!我还没有将我的模范文教给你,你居然先已发明了么?你不 能暂停“害群”的事业,自己做一点么?你竟如此偷懒么?你一定要我用“教 鞭”么??!!                    七.一五. 【一九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许广平致鲁迅】 嫩棣棣:   你的信太令我发笑了,今天是星期三——七、十五——而你的信封上就大 书特书的“七、十六”。小孩子盼日子短的,好快快地过完节,又过年,这一 天的差误,想是扯错了月份牌罢,好在是寄信给愚兄,若是和外国交涉,那可 得小心些,这是为兄的应该警告的。还有,石驸马大街在宣内,而写作宣外, 尤其该打。   其次《京报的话》,太叫我“莫明其抄”了,虽则小小的方块,可是包含 “书报”,“声明”,“招生”,“介绍”,“招租”,“古巴华侨界之大风 潮”。背面有“证券市价”,“证券市况”,“昨日公债市价涨落之经过”, “上海纱价高涨不已”,“沪提运栈货会成立”,“华侨商会联合会成立”, “青岛最近之煤油业”,“工大京外宣传之近讯”(一张红行纸粘好又割开, 使左右都有红行纸,是何道理呢?)……真可算包罗万象,五光十色了。惭愧 ,愚兄没有站立街头看路过的男男女女而用冷静的眼光抉择出来的本领。那么 ,《京报的话》,岂非成了“废话”也哉。是知嫩棣棣之恶作剧,未免淘气之 甚矣。姑看作“正经”,大约注重在刁作谦之伟绩,(但是广告栏的剪裁何为 者?故设迷人阵乎,该打!)以渠作象征人物乎。如此也真可谓小题大作,这 种“古已有之”的随处皆是的司空见惯的实派,实在遍地皆是,嫩棣入世较浅 ,故惊讶失错〔措〕耳。   兹愚兄另告一可笑者,此乃今日之发见。地点为妇周,妇周之组织,早已 可笑,不过不为己甚,姑置之耳,本期之可笑者在题目之盗取,(嫩棣的)则 有《补白》,名字之影射,则吾前于第一期用之君平,今则改平为“萍”矣, 以前我用“寒潭”,其后在别处即发见与此相同之名字,我姑以为人同此名, 不必深究,但有我将尹默选词中之字,拟作投稿别名者,稿未投而同样之名用 出来了,真乃离奇辈出,诸公毋乃太令人齿冷——但也许我盗取他人的名字于 不知不觉中,这是我以前不好用相同之名于二次以上的弊处,近来又鉴于一日 三易其名者,及一人化出男女……许多之名者,于是而把我死钉在一处了,记 得我在第一期用寒潭之名时,次期有法大晶清同乡替她捉刀,来信并请她仍用 寒谭名发表,这是晶清以寒潭自居以告人呢?还是人家以寒潭为晶清呢?但是 我的皮〔脾〕气,一次投稿,好用一个名字的经过,的确向晶清说过,那么, 日后的第二个寒潭,必不是我了,一名之小,混淆如此,不知是我好疑呢?还 是许多有可以令人疑的原因呢?我冷眼看看总觉得可以一笑置之,所以绝没有 发表到外面,嫩棣棣听一下,也可以发笑吧!这回的妇周也有可笑的标名与标 题了,不能自己创作,总是偷偷摸摸,到底做不出伟大事业,算不得好汉。   记得我在家读书时,先生用“扑作教刑”的时候,我的一个哥哥就和先生 相对的围住书桌子乱转,先生要伸长手将鞭打下来时,他就蹲下,终于挨不着 打,如果嫩棣“犯上作乱”的用起“教鞭”,愚兄只得“师古”了。   此告不怕!                     愚兄泐                    七月十五.    我上次的“模范文”值得几多分?请即通知!(六十分以下要璧谢的) 【一九二五年七月十三日鲁迅致许广平】 “愚兄”:   你的“勃[奚谷]”程度高起来了,“教育之前途棘矣”了,总得惩罚一次 才好。   第一章“嫩棣棣”之特征   1.头发不会短至二寸以下,或梳得很光,或炮得蓬蓬松松。   2.有雪花膏在于面上。   3.穿莫名其妙之材料(只有她们和店铺和裁缝知道那些麻烦名目)之衣 ;或则有绣花衫一件藏在箱子里,但于端节偶一用之。   4.嚷;哭……(未完)   第二章 论“七·一六.”之不误。   “七·一六.”就是今天,照“未来派”写法,丝毫不错。“愚兄”如执 迷于俗中通行之月份牌,可以将那封信算作今天收到就是。    第三章 石驸马大街确在“宣外”。   且夫该街,普通皆以为在宣内,我平常也从众写下来。但那天因为看见天 亮,好看到见所未见,大惊小怪之后,不觉写了宣外。然而,并不错的,我这 次乃以摆着许多陶器的一块小方地为中心,就是“宣内”。邮差都从这中心出 发,所以向桥去的是往宣外,向石驸马街去的也是往宣外,已经送到,就是不 错的确证。你怎么这样粗心,连自己住在那里都不知道?该打者,此之谓也欤 !   第四章“其妙”在此。   《京报的话》承蒙费神一通,加以细读,实在劳驾之至。一张信纸分贴前 后者,前写题目,后写议论,仿“愚兄”之办法也,惜未将本文重抄,实属偷 懒,尚乞鉴原。至于其中有“刁作谦之伟绩”,则连我自己也没有看见。因为 “文艺”是“整个”的,所以我并未细看,但将似乎五花八门的处所剪下一小 “整个”,封入信中,使勃[奚谷]者看了许多工夫,终于“莫名其抄”,就算 大仇已报。现在居然“姑看作‘正经’”,我的气也有些消了。   第五章“师古”无用。 我这回的“教鞭”,系特别定做,是一木棒,端有一绳,略仿马鞭格式,为专 打“害群之马”之用。即使蹲在桌后,绳子也会弯过去,虽师法“哥哥”,亦 属完全无效,岂不懿欤!   第六章“模范文”之分数。 拟给九十分,其中给你五分:抄工三分,末尾的几句议论二分。其余的八十五 分,都给罗素。   第七章“不知是我好疑呢?还是许多有可以令人发疑的原因呢?”(这题 目长极了!) 答曰:“许多有可以令人发疑的原因”呀!且夫世间以他人之文,冒为己作而 告人者,比比然也。我常遇之,非一次矣。改“平”为“萍”,尚未冒也。虽 曰可矣,奈之何哉?以及“补白”,由它去罢。   第九章 结论。   肃此布复顺颂   嚷祉。   第十章  署名。   鲁迅。   第十一章 时候。   中华民国十四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七点二十五分八秒半。 《读书周报》  (19960907№12)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