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 班上要求交石头, 敲碎了的那种. 我也不知道哪儿去找石头, 在上学路上看见路边工地有, 就拿两簸箕去装. 运气不好被一中年妇女抓住, 带到一街委会. 在偷东西被抓的巨大恐惧驱动下, 我趁她不备放弃簸箕转身就跑. 损失新簸箕两个. 后来不知道怎么还是把交石头的任务完成了. 记不清了, 反正无非是上另外一个地方去"拿"了一些石头. 全班交的石头堆了一大堆. 我现在想来估计其它同学也不是上山开的石头.
初二, 把那堆石头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
初三, 把那堆石头从另一个地方搬回原地方
后来就记不得了, 放石头的地方修成了教师宿舍.
从这些劳动课我学到的教训是偷了东西被抓了不要慌,这样就不会损失两个簸箕. 所以后来在大学里被抓到派出所我就不慌, 被关了小半天, 教训了一顿就放了, 什么也不损失. 如果我转身就跑肯定要损失自行车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