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或者讨论刘是否抄袭就不公平,除非刘是郭国松的全国所有硕士博士总调查计划的第一站。
如果有人那天在毫无线索的情况下到随便某人家检查其电脑,发现他电脑上有盗版的软件或者非法下载的音乐,电影,你的反应是什么?你还会在这大张旗鼓的讨论他到到底是不是侵权了?别说一普通人的文科硕士论文这点狗皮都不如得事, 就是杀了人,如果你获得的证据的渠道非法也很难被法庭接受。legally or ethically, every action should be justified by one way or the other.没有court order, 警察是不是不可以wiretap任何人?
所以你现在想isolate the question whether刘抄袭了, 是不恰当的。 郭国松这种下流记者可以有不可告人的动机,我们不应当有。如果我们只讨论“是否抄袭“是在帮他, 回避其他问题,是在解脱他。
在没有恰当的程序的情况下,随便调查一个人,可以考虑为侵犯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