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的存在与否则与任何经验观察无关,也无需诉诸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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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量子猫 于 2010-02-14, 20:59:17:
新到的一篇文章,顾彬《论“鬼”以及经验与逻辑》。认识或思维到这种程度,也实在可悲可叹!人类的全部认识,来自于经验,逻辑也来自于经验。只是越到后来,不再是直接的归纳,而是一种结构的构造。读哲学,竟读到这种程度!哲学→宗教→专制→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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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这个例子不合用,2 的定义是 1 后面的整数, 3 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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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宗光
(51 bytes)
2010-02-14, 23:22:50
(414367)
需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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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el
(133 bytes)
2010-02-14, 23:32:53
(414368)
这个证明到底证明了什么也很难说,先要相信什么什么前提,怎样证明前提?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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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宗光
(0 bytes)
2010-02-14, 23:51:43
(414371)
"2 的定义是 1 后面的整数" 和 “1+1=2”并不等价。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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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el
(0 bytes)
2010-02-15, 01:20:58
(414407)
那要看 +1 的定义是什么,我觉得是找下一个整数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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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宗光
(0 bytes)
2010-02-15, 02:05:51
(4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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