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博客上的一条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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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克己明德 于 2009-07-19, 21:41:14:
Fe (13:10:42) :
搜狐“方舟子博客”的合法性,由方先生来“宣布”,不知是否合适?反方人士恐怕又要据此攻击说“方舟子自命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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