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博客上的一条留言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克己明德 于 2009-07-19, 21:41:14:

Fe (13:10:42) :

搜狐“方舟子博客”的合法性,由方先生来“宣布”,不知是否合适?反方人士恐怕又要据此攻击说“方舟子自命法官”了。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