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又成文革了,与这里风格不符。VOLTES说的可能是truth, but may not be the
whole truth. 下面文章是一位台湾学者的说法。根据他提出的证据(明治时期日本
自己的政府文件) 显示,日本对钓鱼台的占据确实如VOLTES所说,是在甲午战前已
经开始。但是当时日本政府心里有数这是中国土地,所以只能偷着干。甲午战后,
反正中国已经战败,对钓岛的占据也就从暗转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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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政府承认中国拥有钓鱼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crn-webapp/doc/docDetailCNML.jsp?coluid=6&kindid=26&docid=102112816 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近日主张,由东京都购买钓鱼台列屿(大陆称钓鱼
岛───本报注)的3座小岛,以确立日方主权。国立政治大学邵汉仪投书《华尔街
日报》,引据日本明治时期文件,驳斥日方提出的主权主张。
政大国际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邵汉仪这篇投书于3日刊登,文中首先指出,石原
带有民族主义色彩的言论与挑衅行为,无助于化解中国大陆和日本对钓鱼台列屿的
主权争议,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是由双方回归问题的症结,也就是探究彼此法律主
张的是非曲直。
日本官方宣称,1885年以后,日本政府曾多次勘查钓鱼台列屿,并未发现中国
控制的迹象。既然证实这些是无主之岛,日本政府乃在1895年元月14日发布内阁决
议,兼并钓鱼台列屿。
日本政府并称,钓鱼台也非台湾的一部分。当日本在二次大战后根据1951年旧
金山和约放弃台湾等原本由日本占领地区的主权时,并未将钓鱼台涵盖在内。
日方称,旧金山和约将钓鱼台和琉球视为美国管辖下的日本领土,而此一管辖
状态在1971年终止。当时中国大陆当局并未对此安排表示异议,显示大陆并不认为
钓鱼台是台湾的一部分。
然而邵汉仪研究发现,日方说法站不住脚。他在查阅日本政府档案时,研读1885-
1895年间的明治政府40份以上公文书,显示明治政府承认中国对钓鱼台列屿拥有主
权。
在1885年10月的公文书中,日本外务大臣写道,“近时中国报纸揭载我政府欲
占据台湾附近的中国属岛的传闻,对我国抱以疑忌,并促中国政府予以注意。我政
府若于此时遽尔公然建立国标,反易招致中国的疑忌”。接着这位外务大臣指示,
此事“当以俟诸他日为宜”,且“均不必在官报及报纸揭载”。
1892年元月,冲绳知事在公文书中写道,“再次踏查各岛之时机尚未到来”。
1894年5月,内务省公文书中载明,“自1885年由琉球县属警部派出之调查以来,
期间未再进行实地调查”。这是在1894年8月1日爆发甲午战争之前,最后一份相关
的文件。
清廷在甲午战争开始受挫后,日本内务省1894年12月的秘密公文书宣称,“今
昔情况已殊”。明治政府于是依据1895年元月21日的内阁决议,将钓鱼台兼并,当
时战事还在进行中。此事从未公布,也不为中国方面所知。
1896年9月,首次有一名日本人古贺辰四郎租用钓鱼台列屿。据此人传记所载,
他将日本拥有这座群岛归因于“皇国大捷之结果”。
邵汉仪指出,上述文件清楚显示,钓鱼台列屿本为中国领土,因战败而遭日方
占领。中国方面并不否认,这座群岛连同台湾在1895-1945年间属日本所有,但随
二战结束,钓鱼台已恢复1895年之前的法律地位。
目前台海两岸都主张,根据1943年《开罗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日
本必须归还所有自中国占领的土地。
文章进一步指出,在全世界需要中、日两国摒除歧见以携手促进共同利益的此
时,石原慎太郎的做法具挑衅性且不负责任。各国解决领土争端有现成办法,比如
诉诸国际法庭。倘若日方对其领土主张有信心,大可任由是非曲直决定结果。(来
源:中央社)